ST浩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08-08  ST浩源(002700)公司公告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8月6日下午18:00时在新疆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兰干街道海江社区英阿瓦提路 2号商业楼B座D22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5人,实际参会董事5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杜刚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关于改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董事康莹女士回避表决,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已补选产生了第五届董事会成员,第五届董事会由五人组成,分别为李猛龙先生、康莹女士、杜刚先生、龚巧莉女士、蔺怀华先生(其中龚巧莉女士和蔺怀华先生为独立董事)。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改选康莹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止。杜刚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长一职。康莹女士的简历详见2024年7月2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57)。

2. 审议《关于改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和主任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相

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安全生产委员会和合规管理委员会六个专门委员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改选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和主任委员(召集人)组成人员如下:

(1)战略委员会由李猛龙、康莹、蔺怀华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由李猛龙任战略委员会主任。

(2)审计委员会由龚巧莉、蔺怀华、康莹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由独立董事龚巧莉任审计委员会主任。

(3)提名委员会由蔺怀华、龚巧莉、李猛龙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由独立董事蔺怀华任提名委员会主任。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龚巧莉、蔺怀华、康莹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由独立董事龚巧莉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

(5)安全生产委员会由杜刚、李猛龙、康莹三名董事及公司高管樊新军、彭旭组成,其中由杜刚任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

(6)合规管理委员会由康莹、杜刚、蔺怀华、樊新军、杨磊、朱明、彭旭组成,其中康莹任合规管理委员会主任。

上述委员的任期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止。

3. 审议《关于改聘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改聘虎晓伟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止,虎晓伟先生简历附后。张园园女士不再担任公司财务总监一职。

三、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7日

简 历虎晓伟先生,汉族,1986年9月出生,籍贯宁夏,中共党员,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税务师。2012年4月至2019年1月,就职于新疆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自2015年起任财务部长;2019年2月至2021年8月,在广汇国际天然气贸易有限公司任财务总监;2021年9月至2024年4月,在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任财务部长;2024年5月至今在新疆顺发能源有限公司任董事。

虎晓伟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虎晓伟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员。不存在《公司法》第178条、《公司章程》第103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不适合任职的情形。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