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浩源:公司关于追加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的公告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追加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 投资金额:在前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人民币3.85亿元委托理财基础上,再追加人民币4.15亿元,总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额度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2.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防范理财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增值。信托计划、委托理财的实际收益具有不确定性,可能受到政策、市场、流动性、收益、信用、操作等风险影响导致收益不及预期的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24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
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85亿元(含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的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根据实际情况,公司现金充沛,在充分保障日常运营性资金需求、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2024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追加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的
议案》,在前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人民币3.85亿元委托理财基础上,再追加人民币
4.15亿元,总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上述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额
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授权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审议的总额度。本次委托理财事项不构成关联
交易,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委托理财概述
1. 委托理财目的:面对严峻复杂的国内外环境,公司深入把握我国经济全貌和发展前景,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经济工作的决策部署,充分研判国内外经济形势,研究汇率波动趋势,快速调整资金管理策略。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发展的情况下,计划将闲置资金主要投资于外币债券,进一步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高收益,增加公司利润,为股东创造更多的价值。
2. 委托理财计划:部分资金投资于优质且具有成长性的外币债券,对冲自有资产的波动性,保证自有资金的保值和增值,确保公司利益最大化。部分资金投资于货币市场基金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强的理财产品,能够灵活申购和赎回,在提高资金收益的同时满足日常经营及投资资金的需求。
3. 委托理财金额: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进行委托理财,上述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投资期限内在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额度。
4. 委托理财品种: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评估、筛选理财产品,拟通过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风险可控的信托计划、委托理财,投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
5. 委托理财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将根据闲置自有资金状况和经营计划,决定具体投资期限。单个短期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
6. 委托理财资金来源: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所需资金的情况下,公司拟进行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二、审议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 交易与关联交易(2023年修订)》,公司于2024年12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追加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本次委托理财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风险分析及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一)风险分析
1. 市场风险: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形势、行业周期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可能引起投资产品的价格波动,具有一定的市场风险。
2. 流动性风险:投资产品的赎回、出售及投资收益的实现受到相应产品价格因素影响,需遵守相应交易结算规则及协议约定,相比于货币资金存在着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3. 操作风险:公司在开展委托理财及证券投资业务时,如操作人员未按既定程序进行交易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投资产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
4. 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5. 汇率风险:该信托计划标的基金的认购、申购和赎回款项支付采用人民币现金的形式。标的基金将其绝大部分财产投资于境外基金,而境外基金的计价货币是美元,可能在申购和赎回境外基金的过程中将承受人民币对美元的兑汇风险。
(二)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 公司制定了《委托理财管理制度》,规定了进行委托理财的管理原则,明确了审批和决策程序,对风险控制和信息披露、日常管理及报告提出要求。具体事项由公司授权财务部门进行日常管理。
2. 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进行决策、实施、检查和监督,做好相关产品的前期调研和可行性论证,并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防范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增值。
3. 公司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品种,并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确保资金安全。当出现异常情况时应及时报告,以便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回收资金,控制理财风险。
4. 监事会、审计部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的情况,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风险,若出现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所购买的理财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及时予以披露。
5.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及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投资风险可控的信托计划、委托理财产品的资金仅限于闲置自有资金。在具体投资决策时,公司将以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运作和研发、生产、建设需求为前提,并视公司资金情况,决定具体投资期限,同时考虑产品赎回的灵活度,因此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通过理财产品投资,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将依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及列报,最终会计处理以公司年度审计机构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五、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