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憬能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新疆万憬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会议召开日期及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为:2026 年5 月22 日(星期五)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2026年5月2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2日上午9:15至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 会议召开地点:新疆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幸福南路金兰广场13 号楼金融 大厦25 层会议室。
3.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 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钟志刚先生。
6.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1)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63 人,代表股份107,987,748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107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 人,代表股份102,725,448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24.835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7 人,代表股份5,262,30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722%。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7 人,代表股份5,262,300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1.272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 人,代表股份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7 人,代表股份5,262,3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1.2722%。
7. 本次会议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定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8. 公司董事通过现场以及通讯参会的方式出席了本次股东会,高级管理人 员列席了本次股东会。公司独立董事龚巧莉女士、蔺怀华先生在本次股东会上进 行述职。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对本次股东会的召开进行了见证,并出具法律 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经过认真审议,以书面记名投票方式与网络投票方式,对以下提案 进行逐项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提案1.00 《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同意107,922,7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98%; 反对50,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69%;弃权14,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2%。
同意5,197,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648%;反对50,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635%;弃权14,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17%。
提案2.00 《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107,731,8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30%; 反对241,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37%;弃权14,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2%。
同意5,006,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1371%;反对241,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911%;弃权14,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17%。
提案3.00 《公司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107,709,7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26%; 反对263,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42%;弃权14,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2%。
同意4,984,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7171%;反对263,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111%;弃权14,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17%。
提案4.00 《公司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6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107,709,7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26%; 反对263,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42%;弃权14,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2%。
同意4,984,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7171%;反对263,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111%;弃权14,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17%。
提案5.00 《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107,709,7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26%; 反对263,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42%;弃权14,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2%。
同意4,984,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7171%;反对263,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111%;弃权14,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17%。
提案6.00 《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同意107,756,4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58%;
反对218,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22%;弃权12,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9%。
同意5,03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6046%;反对218,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503%;弃权12,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51%。
提案7.00 《公司关于续聘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107,922,7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98%; 反对50,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69%;弃权14,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2%。
同意5,197,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648%;反对50,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635%;弃权14,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17%。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 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2. 律师姓名:毛海龙、于凌霄
3. 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 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和出
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该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1. 公司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
2.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关于新疆万憬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度股东 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新疆万憬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5 月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