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瑞金: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奥瑞金”或“本公司”、“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原龙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原龙”)函告,获悉上海原龙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及再质押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 解除质押 股份数量 (万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 起始日 | 解除 日期 | 质 权 人 |
上海 原龙 | 是 | 2,500 | 2.97 | 0.98 | 2021年12月14日、2022年12月14日、2023年12月14日 | 2024年10月25日 | 国泰君安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
2,500 | 2.97 | 0.98 | 2024年10月29日 |
二、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质押数量(万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 是否为限售股 | 是否为补充质押 | 质押起始日 | 质押到期日 | 质 权 人 | 质押 用途 |
上海原龙 | 是 | 2,500 | 2.97 | 0.98 | 否 | 否 | 2024年10月28日 | 至质权人申请解除质押之日止 | 国泰君安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 偿还债务 |
2,500 | 2.97 | 0.98 | 2024年10月30日 |
三、股东股份累计质押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海原龙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 名称 | 持股数量 (万股) | 持股 比例 (%) | 累计质押数量 (万股) | 合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 合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 已质押股份情况 | 未质押股份 情况 | ||
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合计数量 | 占已质押股份比例 (%) | 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 | 占未质押股份比例 (%) | ||||||
上海原龙 | 84,057.0606 | 32.8379 | 39,020.40 | 46.42 | 15.24 | 无 | 无 | 无 | 无 |
北京二十一兄弟商贸有限公司 | 1,748.7360 | 0.6832 | 0 | 0.00 | 0.00 | 无 | 无 | 无 | 无 |
北京原龙华欣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8.8320 | 0.0035 | 0 | 0.00 | 0.00 | 无 | 无 | 无 | 无 |
北京原龙京联咨询有限公司 | 8.8320 | 0.0035 | 0 | 0.00 | 0.00 | 无 | 无 | 无 | 无 |
北京原龙京阳商贸有限公司 | 8.8320 | 0.0035 | 0 | 0.00 | 0.00 | 无 | 无 | 无 | 无 |
北京原龙京原贸易有限公司 | 8.8320 | 0.0035 | 0 | 0.00 | 0.00 | 无 | 无 | 无 | 无 |
北京原龙兄弟商贸有限公司 | 8.8320 | 0.0035 | 0 | 0.00 | 0.00 | 无 | 无 | 无 | 无 |
周原 | 107.7782 | 0.0421 | 0 | 0.00 | 0.00 | 无 | 无 | 无 | 无 |
沈陶 | 134.8630 | 0.0527 | 0 | 0.00 | 0.00 | 无 | 无 | 无 | 无 |
章良德 | 20.8933 | 0.0082 | 0 | 0.00 | 0.00 | 无 | 无 | 无 | 无 |
张少军 | 23.3000 | 0.0091 | 0 | 0.00 | 0.00 | 无 | 无 | 无 | 无 |
合计 | 86,136.7911 | 33.6503 | 39,020.40 | 45.30 | 15.24 | -- | -- | -- | -- |
四、其他说明
(1)上述股份质押与上市公司生产经营需求无关,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
公司治理等不会产生影响,不存在业绩补偿义务履行等情况。
(2)上海原龙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原龙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所质押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过户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及《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名单》;
(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