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欣食品: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702 证券简称:海欣食品 公告编号:2023-074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舟山腾新食品有限公司于近日收到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的征收补偿款企业所得税税款822.85万元。自2023年1月4日至2023年10月20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收到政府补助共计1,288.57万元。其中,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共计1,064.0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
16.83%;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共计224.5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比例为0.27%。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补助资金均已全部到账。具体明细如下:
1、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序号 | 收到补助的时间 | 获得补助的主体 | 发放主体 | 补助金额(万元) | 补助原因或项目 | 会计处理 |
1 | 2023年1月6日 | 东山腾新食品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福州江滨支行 | 0.86 | 普惠企业阶段性减息补贴 | 其他收益 |
2 | 2023年1月9日 | 浙江鱼极食品有限公司 | 嘉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30.00 | 科技研发投入补助 | 其他收益 |
3 | 2023年1月20日 | 东山腾新食品有限公司 | 浦发银行漳州东山支行 | 0.03 | 小微和个体工商户退费 | 其他收益 |
4 | 2023年2月23日 | 浙江鱼极食品有限公司 | 嘉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0.44 | 保险奖励金 | 其他收益 |
5 | 2023年3月13日 | 江苏百肴鲜食品有限公司 | 江阴市财政预算管理服务中心财政零余额账户 | 9.00 | 科技创新专利资金 | 其他收益 |
6 | 2023年4月10日 |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 福州市仓山区劳动就业中心 | 0.75 | 一次性扩岗补助 | 其他收益 |
7 | 2023年4月18日 |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 福州市仓山区财政局 | 5.00 | 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补助 | 其他收益 |
8 | 2023年5月15日 |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 福州市仓山区财政局 | 19.31 | 展位和主题活动奖补资金 | 其他收益 |
9 | 2023年5月15日 |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 福州市仓山区财政局 | 46.65 | 福州鱼丸产业发展项目补助资金 | 其他收益 |
10 | 2023年5月18日 | 东山腾新食品有限公司 | 东山县财政局 | 2.00 | 食品安全教育基地补助经费 | 其他收益 |
11 | 2023年6月15日 |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 福建农林大学 | 15.00 | 省科技重大专项 | 其他收益 |
12 | 2023年6月20日 |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 福州市科学技术局 | 57.36 | 省区域发展项目 | 其他收益 |
13 | 2023年6月29日 | 浙江鱼极食品有限公司 | 嘉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3.00 | 2023年度返岗补助 | 其他收益 |
14 | 2023年7月13日 |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 福州市仓山区财政局 | 0.32 | 2023年首批吸纳脱贫人口跨省就业奖补 | 其他收益 |
15 | 2023年8月11日 |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 福州市科学技术局 | 15.00 | 项目补贴 | 其他收益 |
16 | 2023年8月28日 | 江苏百肴鲜食品有限公司 | 江阴市夏港街道财政和资产管理局 | 5.00 | 稳增长奖励资金 | 其他收益 |
17 | 2023年9月27日 |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 福州市仓山区财政局 | 10.50 | 增产补助 | 其他收益 |
18 | 2023年9月27日 |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 福州市仓山区财政局 | 21.00 | 增产补助 | 其他收益 |
19 | 2023年10月20日 | 舟山腾新食品有限公司 | 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城西开发项目专户 | 822.85 | 征收补偿款企业所得税税款 | 其他收益 |
合计 | 1,064.07 |
2、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序号 | 收到补助的时间 | 获得补助的主体 | 发放主体 | 补助金额(万元) | 补助原因或项目 | 会计处理 |
1 | 2023年1月4日 | 东山腾新食品有限公司 | 福建省东山县财政局 | 202.00 | 设施设备建设项目 | 递延收益 |
2 | 2023年6月20日 |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 福州市科学技术局 | 22.50 | 省区域发展项目 | 递延收益 |
合计 | 224.50 |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补助的类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
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上述政府补助中,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共计1,064.07万元,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共计224.50万元。
2、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应当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
3、补助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政府补助中,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预计增加公司2023年度利润总额1,064.07万元。以上会计处理及其对公司相关财务数据的影响未经审计,具体的会计处理仍需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4、风险提示和其他说明
上述政府补助的最终会计处理及其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数据产生的影响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为准。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府部门要求,合理合规的使用政府补助资金,实现政府补助资金的高效利用。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