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欣食品: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5月13日(星期一)以通讯的方式召开。鉴于本次审议事项较为紧急,董事长在本次会议上就紧急召开本次会议的情况进行了说明,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召开本次董事会的提前通知时限要求,会议通知于2024年5月13日通过微信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
会议由董事长,非独立董事滕用庄主持,监事、高管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取消2023年度股东大会部分提案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因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行政处罚,基于审慎原则,公司拟取消原定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第7项提案《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除上述取消部分提案事项外,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其他提案、股权登记日、会议召开时间、召开地点、召开方式等事项均保持不变。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14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取消2023年度股东大会部分提案暨2023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