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欣食品:关于公司股东增持股份超过1%的公告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增持股份超过1%的公告
2024年9月19日,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欣食品”)收到股东滕用庄先生出具的《关于增持股份超过1%的告知函》,滕用庄先生在2023年11月3日至2024年9月19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增持了公司股份760.83万股,占总股本比例1.3876%(总股本按已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计算,下同)。截至2024年9月18日,增持股份超过1%。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公司股份达到1%的具体情况
股东滕用庄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1.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滕用庄 | ||||
住所 | 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3年11月3日-2024年9月19日 | ||||
股票简称 | 海欣食品 | 股票代码 | 002702 | ||
变动类型(可多选) | 增加?减少□ | 一致行动人 | 有?无□ |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否□ |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 增持股数(万股) | 增持比例(%) | |||
滕用庄(A股) | 760.83 | 1.3876% |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其他□(请注明) |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可多选) | 自有资金?银行贷款□其他金融机构借款□股东投资款□其他□(请注明)不涉及资金来源□ | |||||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滕用雄 | 合计持有股份 | 8,016.00 | 14.6195% | 8,016.00 | 14.6195%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8,016.00 | 14.6195% | 8,016.00 | 14.6195%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00 | 0.0000% | 0.00 | 0.0000% | ||
滕用伟 | 合计持有股份 | 3,402.67 | 6.2057% | 3,402.67 | 6.2057%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850.67 | 1.5514% | 850.67 | 1.5514%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2,552.00 | 4.6543% | 2,552.00 | 4.6543% | ||
滕用庄 | 合计持有股份 | 4,522.00 | 8.2472% | 5,282.83 | 9.6348%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130.50 | 2.0618% | 1,320.71 | 2.4087%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3,391.50 | 6.1854% | 3,962.12 | 7.2261% | ||
滕用严 | 合计持有股份 | 4,250.00 | 7.7511% | 4,250.00 | 7.7511%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062.50 | 1.9378% | 1,062.50 | 1.9378%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3,187.50 | 5.8133% | 3,187.50 | 5.8133% | ||
合计持有股份 | 20,190.67 | 36.8235% | 20,951.50 | 38.2110%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1,059.67 | 20.1705% | 11,249.88 | 20.5174%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9,131.00 | 16.6530% | 9,701.62 | 17.6937% | ||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否?如是,请说明承诺、意向、计划的具体情况及履行进度。 |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否?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 |||||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否?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
6.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说明(如适用) | |
本次增持是否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要约收购的情形 | 是?否□ |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 | 不适用 |
7.备查文件 | |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3.律师的书面意见□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注1:公司于2023年8月23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超过1%的公告》中,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20,190.67万股,占总股本为55,576.00万股的36.3298%;
鉴于公司实施股份回购事项,公司总股本55,576.00万股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745.00万股后,总股本为54,831.00万股;
本次变动前,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仍为20,190.67万股,占总股本为54,831.00万股的36.8235%;
本次变动后,滕用庄先生合计增持760.83万股,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20,951.50万股,占总股本为54,831.00万股的38.2110%。
注2:本公告中若出现合计数的尾数与各分项数字合计的尾数不一致的情况,系由四舍五入的原因所引起。
特此公告。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