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世宝:董事会决议公告
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世宝”或“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在中国杭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17号大街6号办公大楼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采用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其中董事张宝义、汤浩瀚、张世忠、林逸、龚俊杰、徐晋诚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张世权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23年第一季度未经审计财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及业绩公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于本公告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23年5月29日召开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于本公告日
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