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世宝: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林逸,作为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以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3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召开了6次会议。本人应出席6次,亲自出席6次。本人对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投反对票和弃权票。
2023年度,公司召开了年度股东大会1次、临时股东大会1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1次及H股类别股东大会1次。本人分别应出席1次、1次、1次及1次,亲自出席1次、1次、1次及1次。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2023年度,本人担任委员的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召开了1次会议,本人应出席1次,亲自出席1次。会议审议内容及本人投票情况如下: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2023年12月27日 | 审议2024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 √ |
2023年度,本人担任主席的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开了1次会议,本人应出席1次,亲自出席1次。会议审议内容及本人投票情况如下: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2023年12月27日 | 审议董事会架构、人数及组成的议案 | √ | ||
审议董事会成员多元化的可计量目标的议案 | √ | |||
审议独立非执行董事的独立性的议案 | √ |
2023年度,本人担任委员的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召开了4次会议,本人应出席4次,亲自出席4次。会议审议内容及本人投票情况如下: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2023年3月17日 | 审议2022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 √ | ||
审议2022年度内部审计报告的议案 | √ | |||
审议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 √ | |||
审议2022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 √ | |||
审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 |||
审议2023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 √ | |||
审议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 √ | |||
2023年4月27日 | 审议2023年第一季度未经审计财务报告 | √ | ||
审议2023年第一季度内部审计报告 | √ | |||
审议2023年第二季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 √ | |||
2023年8月18日 | 审议2023年半年度未经审计财务报告 | √ | ||
审议2023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 | √ | |||
审议2023年半年度内部审计报告 | √ | |||
审议2023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 √ | |||
2023年10月26日 | 审议2023年第三季度未经审计财务报告 | √ | ||
审议2023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报告 | √ | |||
审议2023年第四季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 √ |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2023年度,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经过对相关资料的调阅及与公司其他独董的讨论,本人与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共同就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及事前认可意见,具体如下: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2023年2月24日 | 审议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决议有效期的独立意见 | √ | ||
审议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独立意见 | √ | |||
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获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 √ | |||
2023年3月17日 | 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 √ | ||
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 √ | |||
审议关于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 √ | |||
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 √ | |||
审议关于2022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 √ |
审议关于2022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 √ | |||
审议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独立意见 | √ | |||
2023年6月30日 | 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授权的独立意见 | √ | ||
审议关于公司设立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独立意见 | √ | |||
审议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独立意见 | √ | |||
2023年8月18日 | 审议关于2023年半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 √ | ||
审议关于2023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
四、对上市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3年度,本人通过现场调研、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及时获悉公司经营财务状况及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重点关注了与董事会议案形成及决议执行相关的事项,以及与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相关的管理制度的建设与执行情况。同时,本人密切关注媒体与公司相关的报道,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并就有关资讯与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沟通交流。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其他工作
1、培训和学习情况
2023年度,本人参加了公司举办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培训,及时了解最新修订的监管规定,帮助本人提高了作为独立董事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规范运作、科学决策提供更好的建议和意见,更好的履行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的职责。
2、与中小投资者的沟通
2023年度,本人通过参加公司举办的年度业绩说明会、股东大会,与中小投资者保持沟通。
3、其他工作
2023年度,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及
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六、上市公司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2023年度,公司在本人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在此本人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表示衷心的感谢。同时,本人期望公司在下一年度里继续保持较高的公司治理、规范运作水平,为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
七、本人联系方式
姓名:林逸
邮箱:linyi@china.com
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林逸2024年3月28日
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龚俊杰,作为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以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3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召开了6次会议。本人应出席6次,亲自出席6次。本人对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投反对票和弃权票。
2023年度,公司召开了年度股东大会1次、临时股东大会1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1次及H股类别股东大会1次。本人分别应出席1次、1次、1次及1次,亲自出席1次、1次、1次及1次。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2023年度,本人未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担任委员职务。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2023年度,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经过对相关资料的调阅及与公司其他独董的讨论,本人与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共同就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及事前认可意见,具体如下: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2023年2月24日 | 审议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决议有效期的独立意见 | √ | ||
审议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独立意见 | √ | |||
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获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 √ |
2023年3月17日 | 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 √ | ||
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 √ | |||
审议关于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 √ | |||
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 √ | |||
审议关于2022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 √ | |||
审议关于2022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 √ | |||
审议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独立意见 | √ | |||
2023年6月30日 | 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授权的独立意见 | √ | ||
审议关于公司设立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独立意见 | √ | |||
审议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独立意见 | √ | |||
2023年8月18日 | 审议关于2023年半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 √ | ||
审议关于2023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
四、对上市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3年度,本人通过现场调研、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及时获悉公司经营财务状况及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重点关注了与董事会议案形成及决议执行相关的事项,以及与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相关的管理制度的建设与执行情况。同时,本人密切关注媒体与公司相关的报道,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并就有关资讯与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沟通交流。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其他工作
1、培训和学习情况
2023年度,本人参加了公司举办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培训,及时了解最新修订的监管规定,帮助本人提高了作为独立董事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规范运作、科学决策提供更好的建议和意见,更好的履行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的职责。
2、与中小投资者的沟通
2023年度,本人通过参加公司举办的年度业绩说明会、股东大会,与中小
投资者保持沟通。
3、其他工作
2023年度,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及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六、上市公司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2023年度,公司在本人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在此本人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表示衷心的感谢。同时,本人期望公司在下一年度里继续保持较高的公司治理、规范运作水平,为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
七、本人联系方式
姓名:龚俊杰
邮箱:Gongjunjie628@163.com
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龚俊杰2024年3月28日
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徐晋诚,作为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以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3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召开了6次会议。本人应出席6次,亲自出席6次。本人对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投反对票和弃权票。
2023年度,公司召开了年度股东大会1次、临时股东大会1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1次及H股类别股东大会1次。本人分别应出席1次、1次、1次及1次,亲自出席1次、1次、1次及1次。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2023年度,本人担任主席的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召开了1次会议,本人应出席1次,亲自出席1次。会议审议内容及本人投票情况如下: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2023年12月27日 | 审议2024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 √ |
2023年度,本人担任委员的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开了1次会议,本人应出席1次,亲自出席1次。会议审议内容及本人投票情况如下: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2023年12月27日 | 审议董事会架构、人数及组成的议案 | √ | ||
审议董事会成员多元化的可计量目标的议案 | √ | |||
审议独立非执行董事的独立性的议案 | √ |
2023年度,本人担任主席的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召开了4次会议,本人应出席4次,亲自出席4次。会议审议内容及本人投票情况如下: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2023年3月17日 | 审议2022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 √ | ||
审议2022年度内部审计报告的议案 | √ | |||
审议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 √ | |||
审议2022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 √ | |||
审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 |||
审议2023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 √ | |||
审议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 √ | |||
2023年4月27日 | 审议2023年第一季度未经审计财务报告 | √ | ||
审议2023年第一季度内部审计报告 | √ | |||
审议2023年第二季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 √ | |||
2023年8月18日 | 审议2023年半年度未经审计财务报告 | √ | ||
审议2023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 | √ | |||
审议2023年半年度内部审计报告 | √ | |||
审议2023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 √ | |||
2023年10月26日 | 审议2023年第三季度未经审计财务报告 | √ | ||
审议2023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报告 | √ | |||
审议2023年第四季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 √ |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2023年度,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经过对相关资料的调阅及与公司其他独董的讨论,本人与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共同就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及事前认可意见,具体如下: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2023年2月24日 | 审议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决议有效期的独立意见 | √ | ||
审议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独立意见 | √ | |||
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获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 √ | |||
2023年3月17日 | 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 √ | ||
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 √ | |||
审议关于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 √ |
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 √ | |||
审议关于2022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 √ | |||
审议关于2022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 √ | |||
审议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独立意见 | √ | |||
2023年6月30日 | 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授权的独立意见 | √ | ||
审议关于公司设立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独立意见 | √ | |||
审议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独立意见 | √ | |||
2023年8月18日 | 审议关于2023年半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 √ | ||
审议关于2023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
四、对上市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3年度,本人通过现场调研、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及时获悉公司经营财务状况及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重点关注了与董事会议案形成及决议执行相关的事项,以及与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相关的管理制度的建设与执行情况。同时,本人密切关注媒体与公司相关的报道,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并就有关资讯与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沟通交流。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其他工作
1、培训和学习情况
2023年度,本人参加了公司举办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培训,及时了解最新修订的监管规定,帮助本人提高了作为独立董事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规范运作、科学决策提供更好的建议和意见,更好的履行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的职责。
2、与中小投资者的沟通
2023年度,本人通过参加公司举办的年度业绩说明会、股东大会,与中小投资者保持沟通。
3、其他工作
2023年度,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及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六、上市公司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2023年度,公司在本人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在此本人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表示衷心的感谢。同时,本人期望公司在下一年度里继续保持较高的公司治理、规范运作水平,为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
七、本人联系方式
姓名:徐晋诚
邮箱:chunstsui@gmail.com
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徐晋诚202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