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宝股份: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核意见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核意见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 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 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郭建刚先生、郭建强先生、王伟先 生、朱小梅女士、蒋演彪先生(职工代表董事)、郭涛臻先生和独立董事候选人 曾萍先生、马千里先生、曹春方先生的提名,均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提名 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经审查,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具备担任公司董事 的任职资格和履职能力,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 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 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 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 法》《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三、本次被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曹春方 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本次被提名的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具备《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要求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要求。
综上所述,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同意提名郭建刚先生、郭建强先生、王伟先生、 朱小梅女士、郭涛臻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含职工代表董事), 同意提名曾萍先生、马千里先生、曹春方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并同意将相关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工会提名蒋演彪先生为第 八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相关事项提交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审议。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6 年8 月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