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信股份:独立董事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以实施募投项目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现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董事会审议及表决《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的程序符合《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良信电器(海盐)有限公司进行增资,是基于募投项目的建设需要,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利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5,000万元增资全资子公司良信电器(海盐)有限公司以实施募投项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独立董事签名:
沈育祥 万如平 李传轩
2023年9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