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信旅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众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就公司原独立董事黄振中(2025年2月14日届满离任)及现任独立董事张志顺、黄海军、薛源分别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表》。公司董事会结合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表》,就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及其附属企业任职,其主要社会关系亦未在公司或公司附属企业任职,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
众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