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信旅游:关于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的公告

查股网  2026-05-20  众信旅游(002707)公司公告

众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修改提案的情况,亦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2、本次会议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3、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本次股东会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一、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5 月19 日下午2:00(下午1:30-2:00 为现 场审核登记时间)。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 年5 月19 日上 午9:15-9:25,9:30-11:30,下午1:00-3: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 年5 月19 日上午9:15 至下午3: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朝阳公园路8 号(朝阳公园西2 门)众信 旅游大厦二层大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经公司过半数 董事共同推举,该现场会议由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郭镭先生主持。

6、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 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众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人数共296 人,代表股份305,669,260 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额的31.1046%。

其中:参加本次股东会表决的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共291 人,代表股份50,003,093 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额的5.0883%。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人数共13 人,代表股份181,056,134 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4241%。

其中:参加本次股东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共9 人,代表股份25,633,985 股, 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085%。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283 人,代表股份124,613,126 股,占公司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12.6805%。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共282 人,代表股份24,369,108 股,占公 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798%。

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 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2025 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赞成票:303,212,9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964%;

反对票:2,27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431%;

弃权票:184,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05%。

赞成票:47,546,79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5.0877%;

反对票:2,27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4.5427%;

弃权票:184,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96%。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会上进行了述职。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赞成票:301,112,9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094%;

反对票:2,248,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356%;

弃权票:2,307,81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31,116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550%。

赞成票:45,446,77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0.8879%;

反对票:2,248,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4.4967%;

弃权票:2,307,81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31,116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153%。

3、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赞成票:301,016,8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780%;

反对票:2,263,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405%;

弃权票:2,388,81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33,116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815%。

赞成票:45,350,67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0.6957%;

反对票:2,263,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4.5269%;

弃权票:2,388,81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33,116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773%。

4、审议通过《关于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 年度薪酬及2026 年度薪 酬方案的议案》;

赞成票:145,399,6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737%;

反对票:2,554,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002%;

弃权票:2,292,91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30,016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261%。

赞成票:45,155,67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0.3058%;

反对票:2,554,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5.1087%;

弃权票:2,292,91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30,016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855%。

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利益,出席会议的相关股东已按要求

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赞成票:300,875,8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318%;

反对票:2,503,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191%;

弃权票:2,289,81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30,016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491%。

赞成票:45,209,67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0.4138%;

反对票:2,503,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5.0069%;

弃权票:2,289,81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30,016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793%。

6、审议通过《关于2026 年度申请银行授信的议案》;

赞成票:297,107,9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1991%;

反对票:6,262,5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488%;

弃权票:2,298,81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30,016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521%。

赞成票:41,441,7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82.8784%;

反对票:6,262,5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12.5243%;

弃权票:2,298,81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30,016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973%。

7、审议通过《关于确定公司及子公司互保额度的议案》;

赞成票:300,955,6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579%;

反对票:2,347,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681%;

弃权票:2,365,71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30,016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739%。

赞成票:45,289,47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0.5734%;

反对票:2,347,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4.6955%;

弃权票:2,365,71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30,016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311%。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且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 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2026 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赞成票:200,726,6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127%;

反对票:2,306,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229%;

弃权票:2,391,81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30,016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643%。

赞成票:45,304,47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0.6033%;

反对票:2,306,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4.6133%;

弃权票:2,391,81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30,016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833%。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100,244,018 股股份,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股东已按要求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9、审议通过《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赞成票:300,955,2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578%;

反对票:2,34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659%;

弃权票:2,372,81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30,016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763%。

赞成票:45,289,07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0.5726%;

反对票:2,34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4.6821%;

弃权票:2,372,81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30,016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453%。

10、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赞成票:300,005,3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470%;

反对票:3,374,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038%;

弃权票:2,289,91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30,016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491%。

赞成票:44,339,17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88.6729%;

反对票:3,374,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6.7476%;

弃权票:2,289,91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30,016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795%。

11、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赞成票:301,157,5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240%;

反对票:2,208,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226%;

弃权票:2,302,81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30,016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534%。

赞成票:45,491,37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0.9771%;

反对票:2,208,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4.4175%;

弃权票:2,302,81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30,016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053%。

12、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未来三年(2026-2028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的议案》;

赞成票:301,258,3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570%;

反对票:2,110,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903%;

弃权票:2,300,81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30,016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527%。

赞成票:45,592,17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1.1787%;

反对票:2,110,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4.2199%;

弃权票:2,300,81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30,016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013%。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且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 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通过。

13、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赞成票:300,938,5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523%;

反对票:2,440,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985%;

弃权票:2,289,81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30,016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491%。

赞成票:45,272,37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0.5392%;

反对票:2,440,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4.8815%;

弃权票:2,289,81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30,016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793%。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 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众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众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度股东 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众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