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洋股份:关于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9-14  光洋股份(002708)公司公告

一、担保情况概述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3年3月27日、4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公司及下属公司间相互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2023年度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融资业务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为母公司融资业务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1.4亿元,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担保对象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2.7亿元,向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担保对象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8.7亿元。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综合授信、借款、融资租赁等融资业务;担保种类包括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抵押、质押等。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下属公司之间互相担保及下属公司对母公司提供担保的具体金额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分配,以上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度股东大会作出决议之日止。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全权代表公司签署担保有关的合同及其它相关法律文件,具体的担保合同内容,以实际签署时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3月29日、4月1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西青区支行(以下简称“邮政储蓄天津西青区支行”)签订了《小企业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

0712006702230904419275),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天海精密锻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海精锻”)与邮政储蓄天津西青区支行签署的《小企业授信业务额度借款合同》(合同编号:0112006702220901159709)及依据该合同已经和将

要签署的单项协议,及其修订或补充,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最高债权额本金为人民币伍千万元整。

上述担保额度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截至2023年9月13日该《小企业最高额保证合同》项下实际发生流动资金借款金额为人民币伍仟万元整。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西青区支行

2、保证人: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3、债务人:天津天海精密锻造股份有限公司

4、主债权确定期间:2023年09月01日起至2028年08月31日。

5、主合同: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签署的编号为0112006702220901159709的《小企业授信业务额度借款合同》及依据该合同已经和将要签署的单项协议,及其修订或补充。

6、主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人与债务人签订的授信合同、借款合同、银行承兑协议、信用证开证协议/合同、开立保函/备用信用证协议、国际国内贸易融资协议、金融衍生类产品协议以及其他文件而享有的对债务人的债权,不论该债权在债权确定期间届满时是否已经到期,也不论该债权是否在最高额保证设立前已经产生。

7、最高债权额:主合同项下债务本金人民币伍仟万元整及其利息(含复利和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交易费用、汇率损失、保管担保财产的费用、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债权人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担保财产处置费用、过户费、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仲裁费、律师代理费、拍卖费等)以及因债务人/被担保人(反担保情形下)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应付费用。

8、保证人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交易费用、汇率损失、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担保财产处置费用、过户费、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仲裁费、律师代理费、拍卖费等)以及因债务人/被担保人(反担保情形下)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应付费用。

9、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10、保证期间:自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3年9月13日,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无其他对外担保。公司累计担保总余额为64,513万元,占公司2022年经审计净资产的53.97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五、备查文件

1、《小企业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9月1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