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洋股份:关于回购注销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3年3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3年4月18日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11,575,000股限制性股票,其中:83名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为11,500,000股,3名离职人员限制性股票为75,000股,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3.23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号。现公司将有关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进展情况说明如下:
一、回购注销进展情况
由于公司此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已于2023年4月19日在法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刊登《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通知债权人自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要求公司为该等债权提供相应担保。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公司未收到债权人行使相关上述权利,此次办理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而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条件已满足。
二、后续计划安排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已于2023年8月3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2023年9月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040号),中国证监会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该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承销总结及相关文件已在深交所备案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总数量为81,661,891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69,999,999.18元。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492,011,076股增加至573,672,967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及相关发行文件。
鉴于在实施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期间,公司总股本因上述事项发生变化,公司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项需在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完成上市后进行,公司将尽快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登记托管手续,并在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后尽快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同步调整注销前后的公司总股本数量。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