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洋股份: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牛辉-已离任)

查股网  2024-04-30  光洋股份(002708)公司公告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独立董事:牛辉(已离任)本人作为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已离任独立董事,在2023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牛辉,1960 年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级工程师、研究员。1982 年进入机械部第十设计研究院工作,1982至2002年历任助理工程师、工程师及高级工程师;2002 年进入中国轴承工业协会工作,历任信息部副主任、主任、副秘书长、研究员,2020年12月担任中国轴承工业协会秘书长、研究员;2014年12月至今,担任北京中轴协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2018年9月至2023年7月担任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8月至2023年11月担任八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2月至2023年5月担任江苏万达特种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3月至2023年4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3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股东大会及董事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听取管理层汇报,在董事会决策过程中,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背景,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并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对董事会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具体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任职期间报告期内会议次数亲自出席 次数委托出席 次数缺席次数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11001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提名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参加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期间并未有委托他人出席和缺席情况,对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进行审查,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参加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期间并未有委托他人出席和缺席情况,对公司董事、高管薪酬方案进行研究审查,切实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并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认真审议会议相关材料并发表意见,关注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基于自身专业素质和行业经验,有针对性地为公司发展战略、投资决策等工作提出自己的建议或意见。2023年本人没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的情况发生;没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发生;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发生;没有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发生。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就财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有效性等进行了探讨和交流,及时了解公司审计进展,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本人持续关注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工作,保障投资者了解公司情况的渠道畅通,主动了解市场形势和行业动态,积极学习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强化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意识,督促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最大程度上保证投资者公平获取公司信息。

(六)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的机会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同时通过线上方式与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保持密切沟通,深入了解公司发展战略、经营状况、管理与内部控制实施情况等,积极运用专业知识提出意见或建议,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对于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给予了全力支持和方便,并提供了必要的人员支持。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实施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遵循市场化原则进行,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董事会审议上述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关联董事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回避了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对关联方所提供的商品形成依赖关系。

(二)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2年年度报告》经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2023年3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其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以往担任公司年度审计机构期间,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提名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李树华、程上楠、吴朝阳、郑伟强、王懋、王科佾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顾伟国、童盼、郭磊明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本次提名及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公司于2023年3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公司制定的第五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及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

(六)股权激励相关事项

公司于2023年3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本次回购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审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

公司于2023年3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本人认为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国家相关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所处行业现状及发展趋势,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求以及公司的长远发展目标和股东利益。

(八)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于2023年3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形。

(九)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

本人对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情况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进行了认真地了解和查验,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资金往来金往来能够严格遵守《监管要求》的规定,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除公司与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间相互提供担保以外,没有发生对外担保、违规对外担保等情况,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和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始终坚持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就董事会各项议案进行了独立、客观、公正的审

议并仔细、审慎地行使了所有表决权,对相关事项认真发表了相关意见,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因任期届满,已于2023年4月离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望公司在今后能够继续稳健经营、规范运作,在董事会的领导下,持续、稳定、健康的向前发展,回报广大投资者。最后,对公司董事会、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配合和大力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独立董事: 牛辉

牛辉2024年4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