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赐材料: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议事规则》等法律规范、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立场,经过审慎讨论,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与三和环保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是结合公司及子公司实际情况及业务需求而开展的正常的商业经营行为,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交易共识,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执行,作价公允。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本次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事项,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履行了必要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事项。
二、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1、本次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提名方式、聘任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经审阅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履历及相关资料,未发现其中有《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交易所的惩戒,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能力,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人数的二分之一。
3、基于上述意见,我们同意聘任徐金富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同意聘任顾斌先生、韩恒先生、马美朋先生、史利涛先生、黄娜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同意聘任顾斌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同意聘任韩恒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以下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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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丽梅 章明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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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俊民 李志娟
2023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