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欧浦1:关于公司进入破产重整程序的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
公告编号:2024-050证券代码:
400107证券简称:
R欧浦
主办券商:长城国瑞
欧浦智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进入破产重整程序的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2021年9月28日,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作出(2021)粤0606破申5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欧浦智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1年10月28日作出(2021)粤0606破68号《指定管理人决定书》,指定广东融关律师事务所联合深圳诚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欧浦智网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欧浦管理人”)。
2022年1月7日,已召开欧浦智网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2022年7月14日,法院裁定确认欧浦智网公司第一批无异议债权表,裁定确认108家债权,裁定确认债权总额1,980,837,181.26元,其中有财产担保债权270,858,835.77元,税款债权24,221,413.32元,普通债权1,520,989,722.50元,劣后债权164,767,209.67元。2022年8月19日,法院裁定确认欧浦智网公司第二批无异议债权表,裁定确认17人/家债权,裁定确认金额为22,475,313.44元,债权均为职工债权。欧浦管理人拟申请法院裁定确认第三批债权表,继续本案进展。2022年11月21日,法院裁定确认欧浦智网公司第三批无异议债权表,裁定确认65人/家债权,裁定确认金额为163,599,280.79元,债权均为普通债权。2022年11月21日,欧浦管理人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https://pccz.court.gov.cn)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发布了《欧浦智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招募意向重整投资人的公告》。欧浦智网公司根据招募情况,持续跟进公告欧浦管理人公开招募意向重整投资人的进展。截至2022年12月20日,有5家公司向欧浦智网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提交报名资料,欧浦管理人将继续推进重组方招募和遴选工作。
公告编号:2024-0502022年12月21日,欧浦管理人发布《欧浦智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招募重整意向投资人报名情况的公告》。2023年2月7日,欧浦管理人发布《欧浦智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招募意向投资人的公告》,意向投资人报名增加1家,由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推荐。根据有利于债权人的原则,经欧浦管理人慎重研究后接受该家意向投资人的报名,欧浦管理人将推进意向投资人的调查和遴选工作。公司于2024年7月11日收到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粤0606破68号之七《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自2024年7月11日起对债务人欧浦智网股份有限公司进行重整。
二、重整进展情况公司已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公司及相关各方积极有序推进破产重整工作。现公司定于2024年10月09日14:30召开出资人组会议,对重整草案进行表决。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9月24日披露的《关于召开出资人组会议的公告(更正后)》(公告编号:2024-041)。
2024年10月9日,出资人组会议现场会议就公告的会议通知中所列出的议案以现场投票的方式进行了现场表决。出资人组会议网络投票结束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向公司提供了网络投票统计结果。公司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邮寄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投票结果具体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514,947,83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1942%;反对179,105,83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805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4,09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940%;反对179,105,8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706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出资人组会议《欧浦智网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表决通过。
公告编号:2024-050本次出资人组会议由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席并见证。见证律师认为:出资人组会议主持人、出席出资人组会议的股东及其代理人均未对表决结果提出任何异议;出资人组会议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通过。
锦天城律师认为,出资人组会议的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破产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管理人将《欧浦智网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下称《重整计划草案》)提请债权人会议表决,表决期限至2024年10月9日,个别债权人的表决期限延长至10月18日。
截止表决期限届满,本次债权人会议各表决组均表决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表决中有表决权的普通债权人共79家,该组债权金额共2,358,162,113.50元。其中,共有76家债权人同意,占债权人总数的96.20%;所代表的债权额共2,025,714,728.99元,占该组债权总额的85.9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普通债权组表决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六条规定,各表决组均已通过重整计划草案,管理人将向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申请批准本案重整计划。
三、风险提示
特别提醒广大投资者,根据《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虽公司已被法院裁定进入重整,但破产重整方案是否能被人民法院裁定批准,或是否能在法定期限内完成重整,将具有重大不确定性。公司依然存在被宣告破产导致公司股票可能在全国股转公司管理的两网和退市公司板块终止转让的风险。
根据《全国法院破产审判工作会议纪要》(法[2018]53号)第24条,公司若被宣告破产后,不得再转入重整程序或和解程序。
依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条、第一百二十一条之规定,管理人在最后分配完结后,提请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管理人应当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十日内,持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向破产人的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
公告编号:2024-050记。若公司被宣告破产,则存在导致股东权益归零、公司注销的风险。根据《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股票转让办法》,公司被法院宣告破产后,应当公告并终止股票转让,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规定办理退出登记。公司股票存在终止转让风险,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公司管理的两网和退市公司板块终止转让不影响后续的破产清算程序。
以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特此公告。
欧浦智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1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