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美传媒: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实施进展情况的公告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实施进展情况的公告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虞军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虞军女士于2023年2月16日向公司递交了《关于减持股份计划的告知函》(以下简称“减持计划”),拟在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317,92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6%)。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1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在减持区间内,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现就减持计划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 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虞军女士未减持公司股份。
2. 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 (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 (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虞军 | 合计持有股份 | 1,271,707 | 0.23 | 1,271,707 | 0.23 |
其中: 无限售条件股份 | 317,927 | 0.06 | 317,927 | 0.06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953,780 | 0.17 | 953,780 | 0.17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 本次减持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 虞军女士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经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减持股份计划预披露,实际减持情况符合已披露的减持计划。
3. 虞军女士不是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 公司将持续关注虞军女士减持股份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