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易日盛:关于全资子公司拟转让基金份额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713 证券简称:东易日盛 公告编号:2023-040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拟转让基金份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3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参与投资设立产业并购基金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5-020)。
公司于2015年10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文景易盛投资有限公司投资苏州维新仲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5-086)。
公司于2023年6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拟转让基金份额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文景易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景易盛”) 拟将其持有的上海汇付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汇付投资”)16.13%财产份额中的8.065%财产份额以1,647.5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杨占江、将其中的8.065%财产份额以1,647.5万元的价格转让给钱学美;文景易盛同时拟将所持有的苏州维新仲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苏州维新仲华”)0.91%权益份额中的0.455%权益份额以406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杨占江、将其中的0.455%权益份额以406万元的价格转让给钱学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等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受让方基本情况
受让人1姓名:杨占江性别:男国籍:中国住所:河北省张家口市万全县***简介:2002年创办北京远东神华陶瓷销售有限公司,现为远东神华集团总经理。
杨占江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系,亦不存在其他可能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经了解考察,杨占江资信状况正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对本次交易具备履约能力。
受让人2
姓名:钱学美
性别:女
国籍:中国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
简介:个人投资者,现任某资产公司高管。
钱学美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系,亦不存在其他可能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经了解考察,钱学美资信状况正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对本次交易具备履约能力。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上海汇付投资
1、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上海汇付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332343683G
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汇付朗程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5年3月10日主要经营场所:上海市长宁区广顺路33号8幢100室经营范围:创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以上不得从事银行、证券、保险业务)。
2、转让前后合伙人情况:
转让前 | 转让后 | ||||
合伙人名称 | 份额占比 | 出资金额 (万元) | 合伙人名称 | 份额占比 | 出资金额 (万元) |
上海汇付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6.29% | 5,050 | 上海汇付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6.29% | 5,050 |
文景易盛投资有限公司 | 16.13% | 5,000 | 杨占江 | 8.065% | 2,500 |
—— | —— | —— | 钱学美 | 8.065% | 2,500 |
张忠民 | 10.32% | 3,200 | 张忠民 | 10.32% | 3,200 |
上海紫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9.68% | 3,000 | 上海紫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9.68% | 3,000 |
云南南天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 9.68% | 3,000 | 云南南天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 9.68% | 3,000 |
上海瀚娱动投资有限公司 | 9.68% | 3,000 | 上海瀚娱动投资有限公司 | 9.68% | 3,000 |
王春华 | 7.74% | 2,400 | 王春华 | 7.74% | 2,400 |
上海爱建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 6.45% | 2,000 | 上海爱建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 6.45% | 2,000 |
上海朗程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 6.45% | 2,000 | 上海朗程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 6.45% | 2,000 |
周晔 | 6.29% | 1,950 | 周晔 | 6.29% | 1,950 |
上海汇付朗程创业 | 1.29% | 400 | 上海汇付朗程创业 | 1.29% | 400 |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合计 | 100.00% | 31,000 | 合计 | 100.00% | 31,000 |
3、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2022年(经审计) | 2023年3月(未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25,670.26 | 25,521.09 |
负债总额 | 0 | 0 |
合伙人权益总额 | 25,670.26 | 25,521.09 |
项目名称 | 2022年1月-2022年12月 | 2023年1月-2023年3月 |
营业收入 | 0 | 0 |
净利润 | -407.09 | -149.17 |
4、其他情况
本次出售基金份额涉及的标的基金不涉及或有事项(包括担保、诉讼与仲裁事项) ;本次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任何质押、查封、冻结或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形;本次基金份额转让交易中不涉及债权债务转移事项。
(二)苏州维新仲华
1、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苏州维新仲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94354573543N
执行事务合伙人:苏州维新力特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5年8月28日
主要经营场所:苏州工业园区苏虹东路183号东沙湖股权投资中心19号楼2层244室
经营范围:从事创业投资及相关咨询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实业投资。
2、转让前后合伙人情况:
转让前 | 转让后 | ||||
合伙人名称 | 份额占比 | 出资金额 | 合伙人名称 | 份额占比 | 出资金额 |
(万元) | (万元) | ||||
珠海歌斐纯赞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 | 25.23% | 27,750 | 珠海歌斐纯赞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 | 25.23% | 27,750 |
苏州工业园区元禾秉胜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9.09% | 10,000 | 苏州工业园区元禾秉胜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9.09% | 10,000 |
江苏梦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6.82% | 7,500 | 江苏梦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6.82% | 7,500 |
深圳市海富恒盈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 | 6.36% | 7,000 | 深圳市海富恒盈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 | 6.36% | 7,000 |
上海歌斐鹏礼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5.45% | 6,000 | 上海歌斐鹏礼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5.45% | 6,000 |
西藏雷泽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5.45% | 6,000 | 西藏雷泽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5.45% | 6,000 |
汪建国 | 4.55% | 5,000 | 汪建国 | 4.55% | 5,000 |
马鞍山盛皖景瑞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4.55% | 5,000 | 马鞍山盛皖景瑞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4.55% | 5,000 |
胡立霖 | 3.64% | 4,000 | 胡立霖 | 3.64% | 4,000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彬馥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64% | 4,000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彬馥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64% | 4,000 |
苏州维新力特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2.68% | 2,950 | 苏州维新力特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2.68% | 2,950 |
王慧敏 | 1.82% | 2,000 | 王慧敏 | 1.82% | 2,000 |
南通泰德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82% | 2,000 | 南通泰德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82% | 2,000 |
洪晓波 | 0.91% | 1,000 | 洪晓波 | 0.91% | 1,000 |
陈明 | 0.91% | 1,000 | 陈明 | 0.91% | 1,000 |
高俊顺 | 0.91% | 1,000 | 高俊顺 | 0.91% | 1,000 |
张晓纯 | 0.91% | 1,000 | 张晓纯 | 0.91% | 1,000 |
宋英 | 0.91% | 1,000 | 宋英 | 0.91% | 1,000 |
张志勇 | 0.91% | 1,000 | 张志勇 | 0.91% | 1,000 |
章征宇 | 0.91% | 1,000 | 章征宇 | 0.91% | 1,000 |
胡宁 | 0.91% | 1,000 | 胡宁 | 0.91% | 1,000 |
邵晓锋 | 0.91% | 1,000 | 邵晓锋 | 0.91% | 1,000 |
许强 | 0.91% | 1,000 | 许强 | 0.91% | 1,000 |
马磊 | 0.91% | 1,000 | 马磊 | 0.91% | 1,000 |
太原华瑞世纪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0.91% | 1,000 | 太原华瑞世纪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0.91% | 1,000 |
舟山市尚雅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91% | 1,000 | 舟山市尚雅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91% | 1,000 |
上海通鸿实业有限公司 | 0.91% | 1,000 | 上海通鸿实业有限公司 | 0.91% | 1,000 |
上海昊晞投资有限公司 | 0.91% | 1,000 | 上海昊晞投资有限公司 | 0.91% | 1,000 |
江苏华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0.91% | 1,000 | 江苏华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0.91% | 1,000 |
文景易盛投资有限公司 | 0.91% | 1,000 | 杨占江 | 0.455% | 500 |
—— | —— | —— | 钱学美 | 0.455% | 500 |
余春豪 | 0.55% | 600 | 余春豪 | 0.55% | 600 |
洪杰 | 0.45% | 500 | 洪杰 | 0.45% | 500 |
彭笑玫 | 0.45% | 500 | 彭笑玫 | 0.45% | 500 |
陶磊 | 0.45% | 500 | 陶磊 | 0.45% | 500 |
深圳市顺电实业有限公司 | 0.45% | 500 | 深圳市顺电实业有限公司 | 0.45% | 500 |
天津天合联冠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0.45% | 500 | 天津天合联冠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0.45% | 500 |
郑丽 | 0.36% | 400 | 郑丽 | 0.36% | 400 |
张简 | 0.18% | 200 | 张简 | 0.18% | 200 |
吴刚 | 0.09% | 100 | 吴刚 | 0.09% | 100 |
合计 | 100.00% | 110,000 | 合计 | 100.00% | 110,000 |
3、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2022年(经审计) | 2023年3月(未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106,307.65 | 91,878.36 |
负债总额 | 17,021.68 | 17,199.95 |
归属于合伙人的净资产总额 | 89,285.97 | 74,678.41 |
项目名称 | 2022年1月-2022年12月 | 2023年1月-2023年3月 |
营业收入 | 23,825.18 | 2,960.80 |
净利润 | -19,278.62 | 2,328.94 |
4、其他情况
本次出售权益份额涉及的标的权益不涉及或有事项 (包括担保、诉讼与仲裁事项) ;本次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任何质押、查封、冻结或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形;本次权益转让交易中不涉及债权债务转移事项。
四、交易标的定价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份额的转让价格系经交易双方友好协商确定,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股东权益的情形。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一)上海汇付投资
甲方(转让方):文景易盛投资有限公司乙方(受让方):杨占江、钱学美标的合伙企业:上海汇付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1、标的财产份额转让
甲方拟向受让方杨占江转让2,500万元人民币财产份额,占标的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8.065%;向受让方钱学美转让2,500万元人民币财产份额,占标的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8.065%。
2、转让价款及支付
(1)转让价款
受让方杨占江需支付的转让价款为人民币壹仟陆佰肆拾柒万伍仟元(小写:
¥16,475,000元),受让方钱学美需支付的转让价款为人民币壹仟陆佰肆拾柒万伍仟元(小写:¥16,475,000元)。
(2)转让价款的支付
转让价款由乙方两名受让人均按照下述安排分两期支付,直接汇至甲方账户。首期款为转让价款的30%,即人民币肆佰玖拾肆万贰仟伍佰元(小写:¥4,942,500元);二期款为转让价款的剩余70%,即人民币壹仟壹佰伍拾叁万贰仟伍佰元(小写:¥11,532,500元)。
3、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自满足下列条件之日起生效:
(1)本协议经双方签署完成:
(2)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人一致放弃对本次转让份额的优先认购权。
4、违约责任
(1)如果因甲方过错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声明、保证或其他义务,甲方应赔偿乙方的实际损失。
(2)如果因乙方过错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义务,乙方应赔偿甲方的实际损失。
(3)如果2023年6月30日前,合伙企业未能在相应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完成标的份额变更、乙方入伙的登记手续,甲方有权要求乙方2023年6月30日前支付完成全部转让款项。乙方未能在2023年6月30日前支付完成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
本协议,本交易自协议通知解除之日起自始无效。
(二)苏州维新仲华
甲方(转让方):文景易盛投资有限公司乙方(受让方):杨占江、钱学美标的合伙企业:苏州维新仲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合伙权益转让
甲方向受让方杨占江转让所持有的标的合伙企业500万元人民币合伙权益,占标的合伙企业权益份额的0.455%;向受让方钱学美转让所持有的标的合伙企业500万元人民币合伙权益,占标的合伙企业权益份额的0.455%。
2、转让价款及支付
(1)转让价款
受让方杨占江需支付的转让价款为人民币肆佰零陆万元(小写:¥406万元),受让方钱学美需支付的转让价款为人民币肆佰零陆万元(小写:¥406万元)。
(2)转让价款的支付
转让价款由乙方两名受让人均按照下述安排分两期支付,直接汇至甲方账户。首期款为转让价款的30%,即人民币壹佰贰拾壹万捌仟元(小写:¥1,218,000元);二期款为转让价款的剩余70%,即人民币贰佰捌拾肆万贰仟元(小写:¥2,842,000元)。
3、保证
本协议签署后,转让人、受让人及合伙企业的有关人员共同或者共同委托专人到主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拟转让权益转让的变更登记手续。
4、违约责任
转让人应补偿本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和受让人并确保其免于承担与转让人违反在本协议下的任何陈述、保证和承诺相关或由之引起的任何和所有的法律责任、开支和损害。受让人应补偿本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和转让人并确保其免于承担与受让人违反在本协议下的任何陈述、保证和承诺相关或由之引起的任何和所有的法律责任、开支和损害。
六、涉及本次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债务重组等其他安排。本次交易完成后,不会产生关联交易。
七、本次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主要基于公司目前的发展规划对公司对外投资进行的合理调整,有利于公司回笼资金,提高资产运营效率,对公司财务状况有积极影响。本次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侵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上海汇付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份额转让协议;
3、苏州维新仲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权益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三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