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易日盛: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专门会议的审核意见
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本次专门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3人,实际出席独立董事3人。全体独立董事本着客观公正的立场,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有关议案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公司2024年度预计关联交易总额符合公司的实际需要,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上述关联交易计划将根据市场化原则进行,公司应根据实际需求,与关联方根据公允价格,公允的支付方式、公允的交货条件等按次签订相应合同进行交易。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上述关联交易决策及表决程序合法: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关联交易决策及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签字:詹向阳、丁芸、靳文静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