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易日盛: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6-28  东易日盛(002713)公司公告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对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累计涉及诉讼、仲裁事项进行了统计,现将有关统计情况公告如下:

一、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 累计诉讼、仲裁的基本情况

截至目前,扣除公司已做专项披露的与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的诉讼案件外,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尚未结案的累计诉讼、仲裁事项涉及案件共计234件,涉案金额合计约为人民币10,982.76万元,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10%以上。其中公司为原告的案件金额为1,758.46万元,公司为被告的案件金额为9,224.30万元。

(二) 本次涉案金额超过1000万元,且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10%以上的案件:

1. 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1)案件当事人:

原告: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被告:陵水大溪地农旅业开发有限公司

(2)案件基本信息:

受理法院: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第九审判庭案件号:(2024)琼9028民初1741号

(3)诉讼请求:

① 请求依法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工程款5,343,225.31元;

② 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9#楼剩余九套C户型工程款3,005,123.9元;

③ 请求依法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工程增加费为8,049,349.4元;

④ 以上合计金额16,397,698.6元;

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4)事实与理由:原告就被告关于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事项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支付相应工程款及工程增加费等款项。

(5)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案件尚未开庭,未产生具有法律效力的判决,故公司尚无法判断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的影响。

2. 买卖合同纠纷

(1)案件当事人:

被 告: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告一:可耐福新型建筑系统(天津)有限公司原告二:可耐福新型建筑系统(芜湖)有限公司原告三:广东可耐福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2)案件基本信息:

受理法院: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案件号: (2024)京0111民初8974号、(2024)京0111民初8975号、

(2024)京0111民初8976号

(3)诉讼请求:

① 原告一可耐福新型建筑系统(天津)有限公司,判令被告支付其货款2072666.93元、支付其逾期付款期间的货款利息22,355.36元,合计金额2,095,022.29元,并承担诉讼费用;

② 原告二可耐福新型建筑系统(芜湖)有限公司,判令被告支付其货款9,197,140.95元、支付逾期付款期间的货款利息57,506.06元,合计金额9,254,647.01元,并承担诉讼费用;

③ 原告三广东可耐福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判令被告支付其货款1,820,285.04元、支付逾期付款期间的货款利息9,539.91元,合计金额1,829,824.95元,并承担诉讼费用。 (4)事实与理由:原告各方就被告关于买卖合同关系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支付应付货款及利息等款项。

(5)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案件尚未开庭,未产生具有法律效力的判决,故公司尚无法判断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的影响。

除上述案件之外,公司不存在单项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二、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了《关于公司累计诉讼、仲裁的公告》(公告标号:2024-028),累计诉讼与仲裁金额合计约为人民币5,929.08万元。公司于2024年5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 (公告编号:2024-046),累计诉讼与仲裁金额合计约为人民币6,253.02万元。

除上述披露的累计诉讼外,自2024年5月31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累计诉讼、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鉴于上述案件处于尚未开庭审理或尚未出具判决结果或判决结果尚未生效等阶段,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并及时按照规则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