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易日盛:关于股价异动的公告

查股网  2024-12-10  东易日盛(002713)公司公告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价异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名称:

东易日盛;证券代码:002713)于2024年12月5日、12月6日、12月9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公司通过现场、电话问询方式,对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补充、更正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股票异动期间没有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形。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对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前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3、 公司债权人北京鹏元兴达商贸有限公司于2024年10月16日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对公司进行重整及预重整的申请,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17日披露的《关于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108)。公司于2024年10月18日收到北京一中院送达的《决定书》[(2024)京 01 破申1179号],北京一中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收到法院启动公司预重整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9)。

4、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