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原股份:关于开立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立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牧原股份”、“公司”)于2023年7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7亿元人民币(含)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在12个月以内(含)的保本理财产品。在该7亿元人民币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常务副总裁曹治年先生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协议,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18日在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7)。
一、开立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情况
近日,公司子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分行开立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上述账户仅用于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结算,不会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序号 | 账户名称 | 开户银行名称 | 银行账号 |
1 | 淮安市洪泽牧原农牧有限公司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分行 | 412101999011000246953 |
2 | 百色市右江区牧原农牧有限公司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分行 | 412101999011000246877 |
1、投资风险
(1)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等因素影响较大,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准确预估,公司将根据本次投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以上资金额度内购买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和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门将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独立董事将在内审部门审计的基础上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监事会将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操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和安全运作的前提下,以短期闲置募集资金适度进行保本理财产品的投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实施;且通过适当的保本型短期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可降低公司整体资金成本,提升公司整体效益,提高股东回报。
特此公告。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