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原股份:关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加快实施增持股份计划暨实施结果公告
债券代码:127045
债券简称:牧原转债
牧原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加快实施增持股份计划 暨实施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牧原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6 月26 日披露 了《关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司部分董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计划自2026 年6 月26 日起6 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 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合计计划 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4 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 亿元(含)。
一、本次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认可和未来发展的坚定信心,切实 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提振投资者信心,拟实施增持计划以支持公司稳定、可持 续发展。
3、增持金额:合计计划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4 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 币5 亿元(含)。
4、增持价格区间:本增持计划未设定价格区间,增持主体将根据公司股票 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5、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2026 年6 月26 日起6 个月内。在实施增持股 份计划过程中,增持主体将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关 于股票买卖的相关规定。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停牌,增持计划将在 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6、增持方式:增持主体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自身账户或其成立的信托 计划或资管计划等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和
大宗交易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交易方式。
7、资金来源: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等。
8、本次增持不基于增持主体的特定身份,如丧失相关身份时也将继续实施 本次增持计划。
9、增持主体承诺: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 券交易所等关于股票买卖的有关法律法规,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内完成本次增持 计划;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增持计划 实施完毕后12 个月内不减持。除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及上述承诺所规定的 限制外,本次增持股份不存在其他锁定安排。
二、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情况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及公司价值的信心,公司董事、高管加快实施增持计划, 并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完毕后12 个月内不减持,以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增 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稳定及提升公司价值。
截至2026 年7 月17 日,增持主体委托设立的信托计划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A 股股份12,644,570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0.22%,增持金额为5 亿元(含交易费用),本次增持前信托计划未持有公司 股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
三、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增持计划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牧原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7 月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