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云股份: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8-31  登云股份(002715)公司公告

作为怀集登云汽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2023年上半年,公司没有发生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23年6月30日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023年上半年,公司未进行对外担保。

二、《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三、《关于公司关联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怀集登月气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登月气门”)拟在人民币1,000万元的额度范围内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申请融资。融资期内,公司股东张弢、欧洪先为登月气门向光大银行的融资提供担保,并承担连带责任。以上担保均不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也无需登月气门提供任何反担保。张弢、欧洪先为公司股东,且担任登月气门董事职务,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担保事项系为满足登月气门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时,张弢、欧洪先不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也无需登月气门提供任何反担保,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

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我们同意该事项。(以下无正文,为《怀集登云汽配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名页)

(本页无正文,为《怀集登云汽配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名页)

独立董事签名:

董秀良 申士富 张永德

二〇二三年八月三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