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云股份: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查股网  2024-01-23  登云股份(002715)公司公告

上市公司名称: 怀集登云汽配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 登云股份股票代码: 002715

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益科瑞海矿业有限公司住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9号4楼3层301-06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5号院3号楼中建财富国际中心26层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增加(协议转让,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

签署日期:二〇二四年一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准则第15号》)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准则第16号》)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及内部规定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收购办法》、《信息披露准则第15号》及《信息披露准则第16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怀集登云汽配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怀集登云汽配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及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2

目录 ...... 3

释义 ...... 5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6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 6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产权及控制关系 ...... 6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营业务及最近三年简要财务状况 ...... 14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合法、合规经营情况 ...... 14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 15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 15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决策 ...... 16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 16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者处置其已拥有权益的股份 ...... 16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履行的决策程序 ...... 16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 17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17

二、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交易协议有关情况 ...... 17

三、 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 20

四、 本次权益变动相关的其他安排 ...... 20

五、 本次股份转让是否需要有关部门批准 ...... 20

六、 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 20

第四节 资金来源 ...... 21

第五节 后续计划 ...... 22

一、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调整计划 ...... 22

二、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业务处置或重组计划 ...... 22

三、对上市公司现任董事会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计划 ...... 22

四、对上市公司章程进行修改的计划 ...... 22

五、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作重大变动的计划 ...... 23

六、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进行调整的计划 ...... 23

七、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 23

第六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 24

一、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 24

二、对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影响 ...... 24

三、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影响 ...... 24

第七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 25

一、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的交易 ...... 25

二、与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交易 ...... 25

三、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补偿或类似安排 ...... 25

四、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合同、默契或安排 ...... 25

第八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26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 26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 26

第九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财务资料 ...... 27

第十节 其他重大事项 ...... 32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 ...... 33

一、备查文件 ...... 33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 33

释义

本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用语具有如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益科瑞海北京益科瑞海矿业有限公司
转让方、益科正润益科正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聚益科聚益科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聚丰科北京聚丰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登云股份、公司、上市公司、标的公司怀集登云汽配股份有限公司
宝德润北京宝德润投资有限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益科正润向益科瑞海转让登云股份32,603,013股股份(约占标的公司总股本的23.63%)的权益变动行为
《股份转让协议》益科正润与益科瑞海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
本报告(书)怀集登云汽配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信息披露准则第15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准则第16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
元、万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本报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益科瑞海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北京益科瑞海矿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9号4楼3层301-06
法定代表人张颖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MA0057UH3P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设立日期2016年5月4日
经营期限2016年5月4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金属矿石销售;选矿;常用有色金属冶炼;珠宝首饰制造;矿物洗选加工;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货物进出口;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技术进出口;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金属材料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金银制品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矿产资源勘查;金属与非金属矿产资源地质勘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产权及控制关系

(一)股权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益科瑞海的控股股东为益科正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杨涛,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权结构图如下: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1、控股股东

公司名称益科正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9号4楼303
法定代表人吕春卫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662155060P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期限2007年5月23日至2027年5月22日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项目投资;房地产开发;销售自行开发的商品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教育咨询;仓储;企业管理咨询;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演出除外);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矿产品、金属材料、金属制品。(“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

益”;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益”;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益科正润是一家多元化产业集团,主要从事产业投资业务,业务涵盖矿产运营、产业投资等领域。益科正润目前直接持有益科瑞海90%的股权,通过全资子公司宝德润间接持有益科瑞海10%的股权,为益科瑞海的控股股东。

2、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益科瑞海的控股股东为益科正润,益科正润是聚益科的全资子公司,聚益科是聚丰科的全资子公司,聚丰科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方式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杨涛货币35035
2杨旗货币35035
3吕春卫货币20020
4杨月利货币10010
合计1,000100

根据聚丰科股东杨旗、杨月利分别与杨涛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全体股东签署的《北京聚丰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控制人确认函》,杨旗、杨月利自愿将其持有的聚丰科股权无固定期限长期委托给杨涛并由其代委托人行使股东权利并履行股东义务,杨涛同意接受该等授权委托。聚丰科全体股东杨旗、杨月利、杨涛、吕春卫一致确认,杨涛实际控制公司80%股权,为聚丰科的实际控制人。鉴于聚丰科间接持有益科瑞海100%的股权,因此聚丰科的实际控制人杨涛亦是益科瑞海的实际控制人。

实际控制人杨涛的基本情况如下:

杨涛(曾用名:杨鑫涛),男,1975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身份证号码410402********1052,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蓝靛厂南路******。

3、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核心企业情况

(1)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益科瑞海控制的核心企业及其主营业务情况如下:

序号名称注册资本持股比例主营业务
1青岛卓汇矿业有限公司38,000万元52.63%许可项目:矿产资源勘查;建设工程勘察;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金属矿石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机械设备租赁;机械设备销售;矿山机械销售;金属结构销售;冶金专用设备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电线、电缆经营;塑料制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选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山东博岩矿业有限公司40,816万元51.00%矿业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矿山专业设备及配件的销售、租赁;非专控矿产品、煤炭、焦炭、冶金炉料、钢材、建材、金属制品的批发、零售;工程地质勘察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青岛崂德矿业有限公司20,000万元100.00%许可项目:矿产资源勘查;建设工程勘察。(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金属矿石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机械设备租赁;机械设备销售;矿山机械销售;金属结构销售;冶金专用设备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电线、电缆经营;塑料制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4青岛卓亿矿业有限公司20,000万元100.00%许可项目:矿产资源勘查;建设工程勘察;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金属矿石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机械设备租赁;机械设备销售;矿山机械销售;金属结构销售;冶金专用设备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电线、电缆经营;塑料制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

选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选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5青岛崂瑞矿业有限公司20,000万元99.00%许可项目:矿产资源勘查;建设工程勘察。(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金属矿石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机械设备租赁;机械设备销售;矿山机械销售;金属结构销售;冶金专用设备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电线、电缆经营;塑料制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栖霞市朝霞矿业有限公司10,000万元100.00%一般项目:金属矿石销售;金银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管理咨询;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勘察。(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7北京熠睿矿业有限公司10,000万元100.00%零售金属矿石、非金属矿石、建筑材料、金属制品、专用设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租赁专用设备;道路货运代理;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出租商业用房(不得作为有形市场经营用房);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服务、技术咨询;软件开发;应用软件服务;基础软件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8上海昶宁国际贸易有限公司10,000万元100.00%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煤炭及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结构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轴承销售;电线、电缆经营;耐火材料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纸制品销售;礼品花卉销售;金银制品销售;日用木制品销售;橡胶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饲料原料销售;饲料添加剂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肥料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供应链管理服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

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上海拓东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10,000万元100.00%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从事网络科技、计算机科技、电子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金属材料及制品、建筑材料、五金交电、汽车及零配件、玻璃制品、木材、纸制品、针纺织品、矿产品、石油制品、燃料油、橡胶、焦炭、沥青、化工产品及原料(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食用农产品、日用百货、机械设备、珠宝首饰、工艺美术品(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的销售,煤炭经营,化肥经营,供应链管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商务咨询,电子商务(不得从事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0昶同(上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10,000万元100.00%一般项目:金属材料销售;货物进出口;食用农产品批发;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建筑材料销售;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1四川昶同国际贸易有限公司2,000万元100.00%许可项目:粮食收购;食品经营(销售散装食品);保健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农副产品销售;水产品批发;水产品零售;畜牧渔业饲料销售;纸制品销售;软木制品制造;木材销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农作物种子经营(仅限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肥料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橡胶制品销售;润滑油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货物进出口;食品经营(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鲜肉零售;鲜肉批发;新鲜蔬菜批发;新鲜蔬菜零售;日用百货销售;办公用品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2北京极地金泰矿业有限公司1,000万元100.00%销售金属矿石、非金属矿石、金属制品、建筑材料、专用设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服务;租赁专用设备;建设工程勘察;建设工程设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建设工程勘察、建设工程设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13香港益科瑞海有限10万港币100.00%金属矿石销售;货物进出口;企业管理咨询。

公司

公司

注: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控制的企业中,与矿业相关的企业均为投资性平台,无实际金矿生产经营业务。

(2)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之控股股东益科正润控制的核心企业及其主营业务情况如下:

序号名称注册资本持股比例经营范围
1怀集登云汽配股份有限公司13,800万元23.63%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原辅材料、设备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出口(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除外,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审批的在取得批准前不得经营),生产销售汽车零部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北京益科瑞海矿业有限公司100,000万元90.00%一般项目:金属矿石销售;选矿;常用有色金属冶炼;珠宝首饰制造;矿物洗选加工;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货物进出口;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技术进出口;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金属材料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金银制品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矿产资源勘查;金属与非金属矿产资源地质勘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3北京正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00,000万元70.00%资产管理;投资管理;项目投资;投资咨询;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4北京富国大通基金销售有限公司10,000万元100.00%基金销售。(“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

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5北京富国大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000万元100.00%投资管理;项目投资;资产管理;投资咨询(1、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交易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向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6北京正润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10,000万元100.00%资产管理;项目投资;投资咨询。(“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7北京富国联盛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10,000万元66.00%投资管理;资产管理。(“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 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8北京宝德润投资有限公司1,000万元100.00%投资管理;资产管理。(“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9西藏聚升投资有限公司1,000万元100.00%创业投资管理(不含公募基金。不得参与发起或管理公募或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投资金融衍生品;不得从事房地产和担保业务。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不得从事证券、期货类投资;不得公开交易证券类投资

产品或金融衍生产品;不得经营金融产品、理财产品和相关衍生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产品或金融衍生产品;不得经营金融产品、理财产品和相关衍生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之实际控制人杨涛控制的核心企业及其主营业务情况如下:

序号名称注册资本持股比例经营范围
1北京聚丰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1,000万元35%投资管理、资产管理。(“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河南汇源投资有限公司11,200万元100%投资管理、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氢氧化铝、氧化铝的购销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营业务及最近三年简要财务状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益科瑞海成立于2016年,主要从事对外投资业务。

益科瑞海最近三年经审计的简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总资产484,193.33649,110.56402,033.49
净资产304,403.22478,851.79198,250.60
资产负债率37.13%26.23%50.69%
营业收入705,976.02703,516.52990,159.18
净利润3,912.96230,737.0910,373.69
净资产收益率1.29%48.19%5.23%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合法、合规经营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益科瑞海最近五年内均未受到任何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亦未涉及任何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益科瑞海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性别国籍长期居住地职务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方居住权
张颖中国北京执行董事,经理
王薇中国北京监事

上述人员最近五年没有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和刑事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决策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为了理顺集团内部的股权管理关系,更好地落实上市公司的发展战略,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拟对自身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的结构进行调整。本次权益变动系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不涉及二级市场减持,未导致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亦未触及要约收购。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者处置其已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目前未有明确计划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或处置上市公司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4年1月19日,益科瑞海已召开股东会,决议通过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

2024年1月19日,益科瑞海与益科正润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登云股份的任何股份或权益。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持有登云股份32,603,013股股份,占登云股份总股本的23.63%,为登云股份控股股东。本次权益变动系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的股份转让,未导致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二、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交易协议有关情况

2024年1月19日,益科正润与益科瑞海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协议签署主体

甲方(转让方):益科正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北京益科瑞海矿业有限公司

(二)转让股份的种类、数量、比例及股份性质

甲方同意将其持有的标的股份以及由此所衍生的所有股东权益,转让给乙方。本次股份转让后,甲方直接持有标的公司股份0股(占标的公司股份总数的0%),乙方持有标的公司股份数为32,603,013 股(均为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约占标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3.63%)。自股份过户日起,乙方作为标的公司股东,依照公司章程和法律法规,享有对应的股东权益。

(三)股份转让价款与支付方式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次标的股份转让价款以协议签署之日的前一交易日(即基准日)收盘价为基准,即每股受让价格为人民币14.94元,标的股份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487,089,014.22元(大写:人民币肆亿捌仟柒佰零捌万玖仟零壹拾肆元贰角贰分)。

2、支付方式

受让方应在签署本协议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支付股份转让价款的20%,即人民币97,417,802.84元(大写:人民币玖仟柒佰肆拾壹万柒仟捌佰零贰元捌角肆分)。受让方应在本次转让通过深交所合规性审查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股份转让价款的30%,即人民币146,126,704.27元(大写:人民币壹亿肆仟陆佰壹拾贰万陆仟柒佰零肆元贰角柒分)。受让方应在标的股份过户完成后的30个工作日内支付股份转让价款的50%,即人民币243,544,507.11元(大写:贰亿肆仟叁佰伍拾肆万肆仟伍佰零柒元壹角壹分)。

3、股份转让款的退还

若因转让方违约、未获得监管机关核准、不可抗力及法律变动等非受让方原因导致本协议书无法履行,转让方应于上述事件发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受让方退还所有已收取的股份转让款。

(四)股份过户

1、在本协议书正式签署前转让方应当向受让方出示经在登记结算公司查询后拟转让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查封等限制转让的情形的证明文件。

在本协议书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转让方应当向登记结算公司提出查询拟转让股份的申请,并获得股份证明文件。

2、本协议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双方应共同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办理股份转让合规性确认;并在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确认后的5个工作日内,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标的股票过户至受让方名下的手续。

3、在标的股份过户后,受让方即成为标的股份的唯一所有权人,拥有对标的股份完整的处置权和收益权,并且转让方或者其它任何第三人针对标的股份不享有任何处置权、收益权或者其它任何权利。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受让方按其所受让标的股份比例承继截至基准日标的公司利润、风险及亏损。

(五)协议书效力

1、本协议书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2、变更和解除

(1)本协议书的变更或补充,须经各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变更或补充协议。在变更或补充协议生效前,仍按本协议书执行。

(2)本协议书签署之日至过户日之前,一方如发生任何可能对协议书项下拟进行的交易或对标的股份有重大影响的情况时,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该等情况包括但不限于:

(a)任何可能对本协议项下拟进行的交易有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对任何一方提起的诉讼、仲裁、调查或其他程序;

(b)任何监管机构的批文或指示;

(c)任何具体的置出资产的灭失或毁损。

(3) 除本协议书另有约定外,因本协议书任何一方根本性违约导致本协议书无法履行或已无履行之必要,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书。

(4)若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协议约定的股份转让合规性确认未获得通过或因不可归因于双方原因导致本次股份转让未获得监管机构批文的其他情形,则本协议自动解除,甲乙双方互不追究法律责任。

(5) 若出现本协议书所约定的第十九条及本条第4款的情形,导致本协议书无法履行,则转让方与受让方应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30日内就本协议书进行协商解除。前述情形下,各方保证各自承担已发生的成本及费用,互不追索。但因本协议书任何一方过错导致本次股份转让未能生效或无法实施,该方不得依据本条提出责任豁免。

3、本协议书的任何条款或条件被有管辖权的法院或其他机构裁定为在任何情形或在任何地域无效或不可执行,不应影响本协议书的其他条款或条件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也不应影响上述有争议的条款或其他机构的最终裁决确认任何条款或条件为无效或不可执行,各方同意缩小条款或条件的范围、期限、地域或适用性,删除特定的词语,或以与被确认为无效或不可执行的条款或条件的意义最接近的条款或条件来替代。

4、任何一方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对本协议书项下任何权利的放弃。在中国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本协议书任何一方未行使或延迟行使本协议书项下的一项权

利不应被视作放弃这项权利;任何单独或部分地行使一项权利,亦不应影响将来这项权利的行使。

5、本协议书各方不得在未经他方事先书面同意的情形下转让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利益或义务。

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益科正润所持有的登云股份的

23.63%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及权利限制的情况。

四、本次权益变动相关的其他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股份转让协议》相关约定外,本次股份转让未附加特殊条件,不存在补充协议,协议双方就股份表决权的行使不存在其他安排。

五、本次股份转让是否需要有关部门批准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取得深交所关于本次股份转让的合规性审查确认。在完成上述审查确认后,转让双方将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本次转让股份的过户登记等手续。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登云股份的任何股份或权益。

第四节 资金来源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受让的股份全部以现金支付,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来源于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的情形,资金来源合法合规。本次股份转让的资金支付安排请详见本报告书“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之“二、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交易协议有关情况”。

第五节 后续计划

一、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调整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不存在未来12个月内改变登云股份主营业务或者对其主营业务做出重大调整的计划。如今后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相应调整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业务处置或重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在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的12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具体重组计划。如果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调整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义务。

三、对上市公司现任董事会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对上市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管人员进行调整的具体计划或方案。如果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相应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上市公司章程进行修改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对公司章程条款进行修改的具体计划。如果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相应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义务。

五、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作重大变动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不存在对登云股份现有员工聘用计划作重大变动的计划。如今后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相应调整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必要的法定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六、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进行调整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不存在对登云股份分红政策进行调整的计划。如今后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或因监管法规要求需要进行相应调整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必要的法定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七、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不存在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机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如今后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对上市公司的业务和组织结构进行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必要的法定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第六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一、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改变上市公司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及财务方面的独立性,上市公司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及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具有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为保证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实际控制人已出具《关于保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函》。

二、对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影响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控制的其他公司存在与上市公司登记的经营范围重合的情况,但实际从事的业务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具体详见本报告书“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之“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产权及控制关系”。

为避免产生同业竞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实际控制人已经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三、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系同一控制下协议转让,变动前后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动,本次交易未新增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无不利影响。为了保护上市公司的合法利益,维护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实际控制人已经出具了《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第七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一、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的交易

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24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益科瑞海及其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不存在进行资产交易合计金额高于3,000万元或者高于登云股份最近经审计合并财务报表净资产5%以上的情况。

二、与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交易

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24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益科瑞海及其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与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进行合计金额超过5万元的交易。

三、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补偿或类似安排

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24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益科瑞海及其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作出任何补偿的承诺,也未有其他任何安排的情形。

四、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合同、默契或安排

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24个月内,除本次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益科瑞海及其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谈判的合同、默契或者安排。

第八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登云股份股票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上述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卖登云股份股票的行为。

第九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财务资料

信息披露人益科瑞海最近三年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项目

项目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17,341.8531,597.0432,008.64
应收账款269.654,828.57259.68
预付款项1,468.06277.25278.33
其他应收款418,708.49550,333.28206,171.59
其中:应收利息59.6959.69135.15
应收股利42.3642.3642.36
存货180.53540.472,161.30
其他流动资产447.71295.06197.45
流动资产合计438,416.28587,871.66241,077.00
非流动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45,516.1546,170.96145,694.81
固定资产32.375,543.415,256.30
在建工程0.000.00270.63
无形资产228.52300.77350.23
商誉0.009,152.759,152.75
长期待摊费用0.0070.99231.78
非流动资产合计45,777.0561,238.89160,956.49
资产总计484,193.33649,110.56402,033.49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0.0040.000.00
应付票据0.000.0054,500.00

应付账款

应付账款15.1412,012.88345.53
预收款项-368.042,062.95
合同负债6.39--
应付职工薪酬-6.8631.68158.41
应交税费26,395.8982,197.307,806.36
其他应付款153,379.5571,208.86134,209.64
其中:应付利息186.67177.337.48
应付股利91,310.5511,790.84231.89
流动负债合计179,790.11165,858.76199,082.89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0.004,400.004,700.00
非流动负债合计0.004,400.004,700.00
负债合计179,790.11170,258.76203,782.89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100,000.00100,000.0010,000.00
资本公积91.60109,224.76109,224.49
专项储备0.000.009.13
盈余公积18,741.329,281.095,000.00
未分配利润142,154.12235,955.9850,614.4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260,987.04454,461.83174,848.07
少数所有者权益43,416.1924,389.9723,402.53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304,403.22478,851.79198,250.6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484,193.33649,110.56402,033.49

二、合并利润表

项目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705,976.02703,516.52990,159.18
二、营业总成本708,492.12696,366.47979,278.99
其中:营业成本704,006.83692,097.33975,537.68
税金及附加501.91352.64614.59
销售费用20.1417.4058.90
管理费用4,023.113,508.522,433.19
研发费用---
财务费用-59.87390.58634.64
加:其他收益30,439.7180.660.17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22,975.34297,561.15-298.48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80.88-51.16-573.49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5,029.15304,740.6910,008.39
加:营业外收入116.20216.37380.44
减:营业外支出1,232.4023.589.43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3,912.95304,933.4710,379.40
减:所得税费用-0.0174,196.395.71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3,912.96230,737.0910,373.69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3,912.96230,737.0910,373.69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3,912.96230,737.0910,373.69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830.88228,308.699,714.58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3,082.082,428.40659.10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项目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800,272.81776,947.661,140,182.00
收到的税费返还19,308.43291.83396.28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543,750.02823,464.47333,607.91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363,331.271,600,703.961,474,186.20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808,216.26821,172.901,094,143.36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1,633.701,959.941,735.52
支付的各项税费57,628.58485.75801.41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579,418.151,218,555.60353,177.50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446,896.692,042,174.191,449,857.7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3,565.42-441,470.2424,328.40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51,485.92388,450.0046,6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0.000.00197.74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0.000.000.24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0.030.0367.14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51,485.95388,450.0346,865.12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134.65111.7245.75
投资支付的现金0.0036,694.7646,600.00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0.000.0044.34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34.6536,806.4846,690.1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1,351.30351,643.55175.02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18,000.0090,000.00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0.004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8,000.0090,040.000.00
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40.00300.0036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1.07324.921,400.09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41.07624.921,760.0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7,958.9389,415.08-1,760.09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4,255.19-411.6022,743.34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31,597.0432,008.649,265.30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7,341.8531,597.0432,008.64

第十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收购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并能够按照《收购办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提供相关文件。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本次权益变动的内部决议;

4、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法律文件,包括《股份转让协议》等;

5、涉及权益变动资金来源的说明;

6、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两年未发生变化的情况证明文件;

7、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上述人员的直系亲属的名单及其在事实发生之日起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8、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实际控制人就本次权益变动作出的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关于避免同业竞争、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9、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收购办法》第六条规定情形及符合《收购办法》第五十条规定的说明;

10、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三年的财务资料;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怀集登云汽配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务部,以备查阅。

本页无正文,为《怀集登云汽配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北京益科瑞海矿业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张颖签署日期: 2024年 月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北京益科瑞海矿业有限公司,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北京益科瑞海矿业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日期:2024年 月 日

附表: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怀集登云汽配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广东省肇庆市怀集县登云亭
股票简称登云股份股票代码002715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北京益科瑞海矿业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9号4楼3层301-06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有无一致行动人有□ 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 否?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对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是□ 否?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拥有境内、境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的控制权是□ 否?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执行法院裁定□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继承□ 间接方式转让□ 赠与□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其他□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持股数量:0股 持股比例:0.00%
本次发生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数量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及变动比例

及变动比例变动数量:32,603,013股,变动比例:23.63%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量:32,603,01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63%。
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存在持续关联交易是□ 否?
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同业竞争是□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信息披露义务人目前未有明确计划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或处置上市公司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 否?
是否存在《收购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是□ 否?
是否已提供《收购办法》第五十条要求的文件是? 否□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是? 否□
是否披露后续计划是? 否□
是否聘请财务顾问是? 否? 注:本次收购系属于“股份转让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之情形,根据《收购管理办法》,无需聘请财务顾问对权益变动报告书所披露的内容出具核查意见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及批准进展情况是? 否? 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取得深交所关于本次股份转让的合规性审查确认。在完成上述审查确认后,转让双方将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本次转让股

份的过户登记等手续。

份的过户登记等手续。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声明放弃行使相关股份的表决权是□ 否?

本页无正文,为《怀集登云汽配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益科瑞海矿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张颖签署日期:2024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