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云股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查股网  2024-09-20  登云股份(002715)公司公告

怀集登云汽配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怀集登云汽配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登云股份股票代码:002715

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维华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赵文劼住所:北京市石景山区实兴大街30号院3号楼2层D-0782房间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号颐园62737号

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24 年 9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编制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所任职或持有权益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怀集登云汽配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怀集登云汽配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2

目录 ...... 3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计划 ......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8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10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1

第七节 有关声明 ...... 12

第八节 备查文件 ...... 13

附表: ...... 14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维华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赵文劼
信息披露义务人1、北京维华祥北京维华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2赵文劼
公司、上市公司、登云股份怀集登云汽配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715)
本报告书怀集登云汽配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次权益变动北京维华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2,141,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5210%。截至目前,北京维华祥及其一致行动人赵文劼合计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元、万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本报告书中可能存在个别数据加总后与相关汇总数据存在尾差,系数据计算时四舍五入造成,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1基础信息

公司名称北京维华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实兴大街30号院3号楼2层D-0782房间
法定代表人赵文劼
注册资本3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7MA001L4N3T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期限2015年11月02日至2045年11月01日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企业管理;项目投资;投资咨询;经济贸易咨询。(“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1控股股东情况

序号股东名称注册资本(万元)持股占比
1北京维华恒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11,33090%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1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

姓名性别国籍长期居住地职务是否取得国外居住权
赵文劼中国北京执行董事、经理
邹青中国北京监事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2基本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情况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情况如下: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姓名赵文劼
性别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110108196311******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玉泉路65号************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玉泉路65号************
通讯方式1358870****
是否取得国外居住权

名称

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是否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北京维华祥2,521,3001.82703%
赵文劼4,378,6503.17293%
合计6,899,9504.99996%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计划

一、权益变动的目的

北京维华祥因自身资金需求,减持上市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股份增减计划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除本次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少所持有公司股份的可能。若发生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监管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原因

因自身资金需求,于2024年9月18日,北京维华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141,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5210%。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北京维华祥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4,663,2003.37913%2,521,3001.82703%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
赵文劼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4,378,6503.17293%4,378,6503.17293%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
合计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9,041,8506.55207%6,899,9504.99996%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

注: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若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及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减持股份来源

(一)权益变动的方式:大宗交易

(二)权益变动的时间:2024年9月18日

(三)减持股份来源:集中竞价方式以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是否存在权利限制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权益变动所涉及的公司股份2,141,900股,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形。

五、其他权益变动披露事项

(一)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未清偿其对上市公司的负债、未解除上市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其他

情形。

(二)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股6,899,950股,占公司总股本4.99996%,持股比例已降至5%以下,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6个月内,不存在其他通过深交所的证券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有关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中国证监会或深交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怀集登云汽配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务部,以备查阅。

(以下无正文)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怀集登云汽配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广东省肇庆市怀集县怀城镇登云亭
股票简称登云股份股票代码002715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北京维华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住所地北京市石景山区实兴大街30号院3号楼2层D-0782房间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有无一致行动人有?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 □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 否?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赠与□ 其他? 大宗交易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发生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数量及变动比例变动方式:大宗交易 变动数量: 2,141,900股 变动比例: 1.55210%(减少)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持是?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 6 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 ? 否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转让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转让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是□ 否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转让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是□ 否 □
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及批准进展情况是□ 否□

(本页无正文,为《怀集登云汽配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盖章

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1: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京维华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赵文劼

信息披露义务人2:______________________赵文劼

签署日期: 2024年9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