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白银:关于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一、交易概述
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部分固定资产作为标的物与上海江铜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铜租赁”)开展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融资金额为10,000万元,租赁期限3年。2024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上海江铜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大道2123号3E-2929室;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法定代表人:吴文涛;
5.注册资本:50,000万元;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MA1FL2MX2G;
7.成立日期:2016-08-02;
8.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资产;
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及担保;从事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
9.股权结构:深圳江铜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持股75%,江铜南方(香港)有限公司持股25%。
10.关联关系:江铜租赁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11.经查询,江铜租赁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情况
以上融资租赁物为公司拥有的部分设备,标的资产均不存在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四、拟签订交易合同主要内容
1.租赁物:公司部分固定资产;
2.融资总额:10,000万元;
3.租赁方式:售后回租;
4.租赁期限:3年;
5.融资成本:不超过5%;
6.租金支付方式:等额本金按季度还本付息,每季度支付一次,共12期(以最终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
7.所有权:租赁期限内,租赁标的物的所有权属于出租人,公司拥有租赁标的物的使用权;租赁期届满,公司作为承租人无任何违约的情形下,租赁标的物所有权归公司所有。
五、本次交易的影响
公司开展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有利于拓宽融资渠道,盘活存量资产,为公司的经营提供长期资金支持。本次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不影响公司对租赁标的物的正常使用,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影响,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其他
本次融资租赁事项尚未签订相关协议,具体内容以届时签署的协议为准。公司将持续跟踪融资租赁业务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