岭南股份:关于更换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10-14  岭南股份(002717)公司公告

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9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2022年12月20日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5月22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公司决定聘请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川财证券”)担任公司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及主承销商,并于近日与川财证券签订了《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与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保荐协议》《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与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主承销协议》。公司与川财证券约定:持续督导期为自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一个完整会计年度;持续督导期届满,如有尚未完结的保荐工作应当继续完成。川财证券已委派保荐代表人汤文达先生和胡文晟先生负责公司具体的保荐和持续督导工作(保荐代表人简历详见附件)。

因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及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公司原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在持续督导期结束后继续履行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情况的持续督导职责。另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自保荐协议签订之日起开展保荐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因此,长城证券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川财证券承接。

公司对长城证券及其项目团队在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和持续督导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0月13日

附件:保荐机构简介及保荐代表人简历

一、保荐机构简介

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88年7月,前身为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由四川省财政出资兴办的四川省川财证券公司,是全国首家由财政国债中介机构整体转制而成的专业证券公司。公司现注册资本10亿,控股股东为中国华电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二、保荐代表人简历

汤文达,男,保荐代表人,2017年开始从事投资银行业务,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胡文晟,男,保荐代表人、律师、注册会计师,2001年开始从事投资银行业务,曾负责郴电国际(600969)、融捷股份(原名路翔股份,002192)、扬子新材(002652)、中泰深冷(300435)、川环科技(300547)、科创新材(833580)等IPO项目以及高鸿股份(000851)、亿晶光电(600537)等再融资项目的承销或保荐工作,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