岭南股份:关于回售期间”岭南转债“暂停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查股网  2024-01-03  岭南股份(002717)公司公告

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售期间“岭南转债”暂停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债券代码:128044

债券简称:岭南转债

转股起止时间:2019年2月20日-2024年8月14日

暂停转股时间:2024年1月5日至2024年1月11日

恢复转股时间:2024年1月12日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062号”文核准,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14日公开发行66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66,000.00万元,期限6年。经深交所“深证上[2018]400号”文同意,公司66,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18年9月4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岭南转债”,债券代码“12804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和《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发行的“岭南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19年2月20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24年8月14日),目前处于转股期。

公司于2023年12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6日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4年1月2日召开岭南转债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规定,经股东大会批准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上市公司应当在股东大会通过后二十个交易日内赋予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一次回售的权利。

同时,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岭南转债”的附加回售条款生效。具体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岭南转债”可选择回售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规定,可转债实施回售的,应当暂停可转债转股。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岭南转债”在回售申报期间将暂停转股,暂停转股期为五个交易日,即自2024年1月5日(周五)至2024年1月11日(周四)暂停转股,自2024年1月12日(周五)起恢复转股。上述暂停转股期间,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岭南转债”正常交易,敬请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注意。

特此公告。

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1月0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