岭南股份: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3月22日(周五)在公司十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3月22日以电话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庆国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各位监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正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于2019年3月为子公司东莞市新港德恒水务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恒水务”)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东莞市分行(以下简称“农发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9,500万元贷款提供了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同意以项目应收账款作质押担保,担保期限5年。截至本次会议召开日,德恒水务向农发行申请的项目贷款余额尚有9,960万元,经各方协商,一致同意将本笔贷款展期两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岭南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拟为余额为人民币9,960万元的项目贷款分别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和项目应收账款质押担保。(具体金额、期限、担保方式以最终签订的相关合同为准)
本次会议审议的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我们同意提供上述担保。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4年03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