岭南股份:关于股东股份新增轮候冻结的公告
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股份新增轮候冻结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公司的控股股东为中山华盈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盈产投”),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股东尹洪卫先生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公司近日获悉股东尹洪卫先生持有的公司股权发生以下冻结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新增轮候冻结的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轮候冻结股份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是否为限售股及限售类型 | 轮候期限(月) | 轮候机关 |
尹洪卫 | 第一大股东非控股股东 | 291,848,971 | 100% | 17.38% | 含部分限售股 | 36 | 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 |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1、股东股份累计被司法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累计被冻结数量(股) | 合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合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尹洪卫 | 291,848,971 | 17.38% | 291,848,971 | 100% | 17.38% |
2、股东股份累计被轮候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持股数量 | 持股比例 | 累计被轮候冻结数量(股) | 合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合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尹洪卫 | 第一大股东 非控股股东 | 291,848,971 | 17.38% | 935,546,913 | 320.56% | 55.70% |
3、公司股东尹洪卫先生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本次公司股东持有公司股份被冻结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包括但不限于购销业务、持续经营能力)和公司治理(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或控制权稳定、三会运作、日常管理)等暂无较大影响。公司运营正常有序。
4、公司近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查询得知公司股东尹洪卫先生所持公司股权新增1笔轮候冻结,同时通过向股东尹洪卫先生问询,公司获悉:东莞市上市莞企二号发展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莞企二号”)于2020年与公司、岭南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岭南水务”)签订了《增资协议》,莞企二号对岭南水务增资并取得其15.02%的股权;与公司签订了《股权远期回购协议》,尹洪卫对公司回购相关义务和责任提供了担保。截至目前,公司累计未支付的股权回购款余额约为8105.65万元。由于合同各方就支付安排产生分歧,莞企二号已提起仲裁并对担保人尹洪卫所持公司股权进行司法保全。尹洪卫持有公司股份占比为17.38%,目前各方正在和解商谈中,加快推进解冻结手续的办理。
5、莞企二号已提起仲裁,广州仲裁委员会已出具调解书,若在短期内申请强制执行,则存在强制处置司法冻结股票的可能性,除非同一主体竞拍取得尹洪卫全部股票,才有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但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执行工作中进一步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意见》第三条第11款的规定并结合现行的司法处置实践,如冻结的股票数量、价值较大,分拆处置有利于拍卖成功且更有利于变价的,被分拆拍卖的可能性较大,由同一主体竞拍取得全部股票的可能性较小。除控股股东华盈产投外其他股东持股更为分散,且华盈产投实际控制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实际控制人地位不会发生变化。因此,不会对华盈产投对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权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6、根据《股份表决权委托协议》,如果委托股份的表决权无法实现,华盈产投和尹洪卫将寻求替代方案。当股份被司法保全时,受限的是股份的处置权,即不能自
主处置该部分股份,股东的其他权利如表决权不受影响。
7、未来股东股份变动如达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相关情形,公司将严格遵照权益变动披露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轮候冻结数据表。
特此公告。
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