岭南股份:关于公司股价异动的公告
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价异动的公告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岭南股份;证券代码:002717)于2024年11月15日、2024年11月18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核实相关情况的说明
针对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公司董事会通过电话、问询等方式,对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 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公司披露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等相关公告,相关公告披露了公司在相关报告期的生产经营情况、未来发展、面临的风险等内容。敬请投资者关注公司上述相关公告内容,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2. 经公司自查,并向股东征询核实,公司股东中山华盈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关联方中山火炬华盈投资有限公司计划在2024年6月25日起6个月内拟增持公司可转债或通过集中竞价或可转债转股、大宗交易等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本次拟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800万元。具体内容请见分别于2024年6月25日、2024年9月26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东之关联方增持计划的公告》《关于公司股东之关联方增持股份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公司股东及关联方在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期间(2024年11月15日至2024年11月18日)未买入公司股票。目前,增持计划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正稳步进行中。
3. 经公司自查,公司董监高在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期间(2024年11月15日至2024年11月18日)未买入公司股票。
4.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进展情况。
5. 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或进展情况。
6. 经公司自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公司已披露的信息外,未发现公共传媒报道了对公司股票的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其他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山市人才创新创业生态园服务有限公司收购部分“岭南转债”及其从权利相关事项已完成,具体内容请投资者详见公司披露的相关公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岭南转债”剩余金额为45,636.63万元,公司现有货币资金无法偿付“岭南转债”,“岭南转债”未能按期进行本息兑付。
2. 公司债务逾期事项可能会影响其他债权人对公司的信心,从而进一步减弱公司融资能力,加剧公司资金紧张局面。
3. 目前公司仍在全力筹措偿债资金,如短期无法妥善解决,公司会因逾期债务面临进一步的诉讼、仲裁、银行账户被冻结、资产被冻结等事项,将会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开展,增加公司的财务费用,同时进一步加大公司资金压力,并对公司本年度业绩产生影响。
五、其他说明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
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