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邦吊顶: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及截至2023年6月30日的对外担保、与关联方资金往来进行认真的核查,发表如下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23年6月30日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等情况,未发现其他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关联方使用的各种情形。
二、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对子公司的担保,未发生任何除子公司以外的对外担保事项,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500万元,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公司已建立完善的对外担保内部控制制度,能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对外担保产生的债务风险,担保风险可控,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对外担保情况符合有关规定和法定批准程序,并能按照相关法规规定认真履行对外担保情况的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董事会对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调整事项的规定。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对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
独立董事:马惠、石章强、鲍宗客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四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