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邦吊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上海徜胜)
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友邦吊顶股票代码:002718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徜胜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住所:上海市金山区漕泾镇中一西路12-2号三层1128室通讯地址:上海市金山区漕泾镇中一西路12-2号三层1128室变动性质:股份增加、持有股份达到5%(执行司法裁定)
签署日期:2024年2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格式与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上市规则》和《准则15号》的规定,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友邦吊顶”)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友邦吊顶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8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 ...... 11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2
第七节 备查文件及地点 ...... 13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4
附 表 ...... 15
第一节 释义
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意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上海徜胜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徜胜”) |
公司/上市公司/友邦吊顶 | 指 | 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 |
本报告/本报告书 | 指 | 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1、名称:上海徜胜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2、曾用名:嘉兴市友邦电器有限公司、北京通胜辉煌科技有限公司、北京通胜辉煌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4、主要经营场所:上海市金山区漕泾镇中一西路12-2号三层1128室
5、执行事务合伙人:骆莲琴
6、注册资本:5,000万元
7、成立日期:1999年6月30日
8、合伙期限:1999年6月30日至2039年6月29日
9、经营范围: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市场营销策划,市场信息咨询与调查(不得从事社会调查、社会调研、民意调查、民意测验),会议及展览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0、合伙人及出资情况:
序号 | 合伙人姓名 | 出资(万元) | 所占比例 |
1 | 王吴良 | 1227 | 24.54% |
2 | 时间 | 1204.5 | 24.09% |
3 | 吴伟江 | 920.5 | 18.41% |
4 | 骆莲琴 | 863.5 | 17.27% |
5 | 韩耘 | 355 | 7.10% |
6 | 骆旭平 | 307 | 6.14% |
7 | 林圣全 | 122.5 | 2.45% |
合计 | 5000 | 100.00% |
11、主要负责人情况
姓名 | 骆莲琴 |
性别 | 女 |
国籍 | 中国 |
出生年月 | 1963年1月 |
通讯地址 | 浙江省海盐县百步镇百步大道388号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 是 |
骆莲琴女士:1963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高中学历,曾任金达控股有限公司工会主席,汇利水胶器材厂副厂长,嘉兴友邦电器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浙江友邦集成吊顶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1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247125950496
13、通讯方式:
(1)通讯地址:上海市金山区漕泾镇中一西路12-2号三层1128室
(2)联系方式:1595812724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境内或境外其他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上海徜胜根据海盐县人民法院作出的《执行裁定书》,各合伙人将个人名下的部分友邦吊顶股份变更登记至上海徜胜,并于2024年2月20日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全部《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从而引起相关权益变动。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暂未有增加或减少其在友邦吊顶拥有权益的股份计划,若后续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股份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友邦吊顶股份,占友邦吊顶总股本的0.00%。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直接持有友邦吊顶A股股份8,800,59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6951%。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情况
1、本次非交易过户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变化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本次权益变动前 | 本次权益变动后 | ||
持股数量(股) | 占比 | 持股数量(股) | 占比 | |
上海徜胜 | 0 | 0.00% | 8,800,593 | 6.6951% |
合计 | 0 | 0.00% | 8,800,593 | 6.6951% |
2、执行裁定书主要内容
浙江省海盐县人民法院作出的执行裁定书【(2023)浙0424执2297号】,裁定将被执行人王吴良持有的占友邦吊顶总股本1.6430%的股份、被执行人时间持有的占友邦吊顶总股本1.6129%的股份、被执行人吴伟江持有的占友邦吊顶总股本1.2326%的股份、被执行人骆莲琴持有的占友邦吊顶总股本1.1562%的股份、被执行人韩耘持有的占友邦吊顶总股本0.4754%的股份、被执行人骆旭平持有的占友邦吊顶总股本0.4111%的股份、被执行人林圣全持有的占友邦吊顶总股本
0.1640%的股份变更登记至上海徜胜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3、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前身嘉兴市友邦电器有限公司在《友邦吊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
(1)回购或购回本次发行股份的承诺:本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且时沈祥、骆莲琴、友邦电器将购回其在本次发行中发售的股份。回购(或购回)股票的价格为本次发行股票的价格(如公司期间发生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派息等情况,则回购或购回价格随之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加算同期银行存款利息。本公司及公司股东
将在相关事实被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后30日内启动回购或购回股份的措施。
(2)减持股份前进行公告的承诺:在其持有本公司股票锁定期满后减持本公司股票的,将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4、上海徜胜2021年7月因注销而将持有的股份过户至各合伙人名下时,各合伙人于2021年7月22日签署《承诺函》,具体承诺如下:
(1)自上海徜胜将其持有的相应友邦吊顶股份过户至本人名下之日起,就本人过入的股份,本人承诺继续将严格遵守上海徜胜及其前身嘉兴市友邦电器有限公司在友邦吊顶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并上市时作出的股份限售等承诺。
(2)自上海徜胜将其持有的相应友邦吊顶股份过户至本人名下之日起,就本人过入的股份,本人承诺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中关于股份买卖的相关规定。
(3)如未能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自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减持。
5、上海徜胜全体合伙人于2024年2月20日签署《承诺函》,具体承诺如下:
(1)承诺自相应友邦吊顶股份非交易过户至上海徜胜名下后,本人将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中关于股份买卖的相关规定。
6、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徜胜于2024年2月20日签署《承诺函》,具体承诺如下:
(1)自友邦吊顶股份非交易过户至上海徜胜名下时,承诺继续严格遵守《公
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中关于股份买卖的相关规定。
(2)上海徜胜承诺继续将严格遵守上海徜胜及其前身嘉兴市友邦电器有限公司在友邦吊顶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并上市时作出的股份限售等承诺。
(3)如未能履行上述承诺事项,上海徜胜持有的友邦吊顶股份自未履行上述承诺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减持。
三、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的限制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的股份不存在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的情况。
四、资金来源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根据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办理非交易过户,不涉及资金支付,不涉及资金来源。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发生之日起前6个月没有买卖友邦吊顶股票的情形。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也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深交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而未提供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及地点
一、备查文件
1、海盐县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
2、《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3、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人营业执照;
4、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文件;
5、本报告的文本。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公司证券法务部。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徜胜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骆莲琴
签署日期:2024年2月20日
附 表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百步镇百步大道388号 |
股票简称 | 友邦吊顶 | 股票代码 | 002718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上海徜胜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 信息披露义务人住所 | 上海市金山区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 减少 ? 不变 □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0 持股比例:0.00%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8,800,593 持股比例:6.6951% 变动比例:6.6951%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 否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不适用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不适用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不适用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不适用 |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仅为《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徜胜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骆莲琴签署日期:2024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