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趣尔: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案件进展提示性公告

查股网  2023-12-23  麦趣尔(002719)公司公告

麦趣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案件进展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麦趣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麦趣尔股份”“公司”)通过上海金融法院获悉控股股东新疆麦趣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麦趣尔集团”)与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的债务纠纷,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5年-2018年麦趣尔集团与东方证券签订《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协议》(详情见公告,公告号2015-013、2017-017、2017-056、2018-043),麦趣尔集团将持有的麦趣尔股份股票2967.0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17.04%)质押给东方证券。

由于麦趣尔集团逾期未履行协议,东方证券将麦趣尔集团诉至上海金融法院,且该案件已进入执行程序。

二、执行情况

执行标的480,691,968.00元【案号:(2023)沪74执1913号】。

三、对公司的影响

1、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共计持股46,840,200股,均已质押冻结(质押情况:质押于乌鲁木齐商业银行160万股,东方证券2967.02万股,新疆金投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757万股,浦发银行8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6.90%,为公司第一大股东,麦趣尔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59,264,211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4.03%,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如果本次案件执行结束,公司控股股东持股变更为17,17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86%,麦趣尔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29,594,01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99%,该案件最终需以执行结果为准。

2、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正常,上述事项暂时未对公司经营造成实质影响。

3、截止目前麦趣尔集团尚未收到上海金融法院送达的法律文书,若之后收到相关文书公司将按照规定进行信息披露。

4、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麦趣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