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报的问询函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对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报的问询函
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3〕第 249 号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部在对你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进行审查的过程中,关注到如下事项:
1. 关于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兴华所”)对你公司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为,你公司对以前年度更正计提存货跌价准备63,719.18万元,兴华所对存货损失实施了包括盘点、计价测试、利用第三方评估机构工作、检查合同、原始入账凭证等程序,但兴华所仍无法获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判断上述资产损失形成过程。同时,你公司2022年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17,676.97万元。请你公司:
(1)结合你公司2020年和2021年主要产品市场价格、可变现净值的计算方法、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和计算过程等,
具体说明2020年和2021年年报披露时未充分计提相应的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的原因及合理性,同时,说明2020年和2021年更正后存货跌价准备计提金额确定依据和准确性。
(2)结合2022年较2020年、2021年相关因素变化情况等因素,说明对2020年和2021年更正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及合理性,以前年度存货减值是否存在不充分、不审慎的情形。
(3)请兴华所结合针对减值计提合理性以及相应存货真实性的核查程序和已获取的审计证据,具体说明相关存货真实性是否存疑,同时,说明出具保留意见的原因,是否存在以保留意见代替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情形。
(4)结合你公司本报告期内主要产品市场价格、可变现净值的计算方法、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和计算过程等,说明报告期内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的确认依据和合理性。
(5)截至报告期末,你公司存货账面价值为31.44亿元。按产品类别列示报告期末库存商品的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名称、数量、库龄、存货成本和可变现净值等。同时,请兴华所结合本年度对公司报告期末存货真实性的核查程序和已获取的审计证据,说明公司是否存在存货真实性存疑的情况。
(6)请兴华所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2.关于应收账款减值。报告期内,你公司计提应收账款减值
损失193,645.49万元,其中,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178,323.32万元,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15,521.72万元。请你公司:
(1)以列表形式说明你公司报告期内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应收账款形成的欠款方名称、业务背景、发生时间、金额、账龄情况,未能及时收回的原因及合理性,你公司已采取的具体催收措施和效果。
(2)结合上述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发生减值迹象的具体表现及发生时间,判断其可回收性的依据,以及过去三年对相应应收账款减值计提的情况,说明你公司报告期内大额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依据和合理性,以前年度应收账款减值是否存在不充分、不审慎的情形。
(3)说明单项计提减值的应收账款欠款方是否与你公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存在关联关系或可能造成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结合问题(2),说明上述应收账款是否涉及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你公司资金的情形。
(4)结合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客户的信用状况、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参数选取情况,说明该类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的依据及合理性。
(5)请兴华所结合对报告期内计提193,645.49万元减值的应收账款对应交易的核查程序,说明相关交易是否具备商业实质,是否存在虚构交易的情况。
3.关于持续经营能力。年报显示,你公司营业收入连续三年大幅下滑,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18.23亿元,同比下降38.21%;2022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6.59亿元,同比下滑178.05%。报告期内,你公司代销销售的收入为7.21亿元,较上年减少12.62%,经销销售的收入为6.22亿元,较上年减少
55.61%,零售销售的收入为4.79亿元,较上年减少26.19%。同时,2022年审计报告包括“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的强调事项段落,称你公司累计亏损数额巨大、净资产为负数,且被申请进入破产预重整程序。请你公司:
(1)结合报告期内公司业务的开展情况、行业竞争状况以及报告期内毛利率、期间费用等因素的变化情况,按销售模式分类,分析说明你公司营业收入连续三年大幅下滑、亏损幅度较大的具体原因,与行业趋势及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较大差异,差异原因及合理性。
(2)报告期内,你公司经销模式收入占比为34.14%。说明经销模式的具体情况,包括经销商选取标准、客户是否主要为个人等非法人实体、经销模式的定价机制等,以及前五大经销商的具体情况,包括而不限于经销商名称、合作年限、是否与你公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存在关联关系或可能造成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销售金额、回款方式、截至回函日的回款情况、期后退货情况等。
(3)请你公司结合破产重整具体进展、战略投资者引入情况、未来经营计划等,具体说明你公司针对持续经营能力拟采取的改善措施。
(4)请兴华所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4.关于分季度财务指标。报告期内,你公司各季度在收入、净利润、经营现金流方面的波动较大,且变化趋势不一致。请你公司:
(1)结合不同季度业务情况及收入确认、成本费用归集、资金收付等因素,各季度收入、利润、现金流波动较大以及变化趋势不一致的原因及合理性。
(2)结合问题(1),说明各季度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在此基础上说明你公司是否存在跨期确认收入或结转成本费用的情形。
(3)请兴华所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5. 关于主要客户。报告期内,你公司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为38.41%。请你公司:
(1)提供报告期内前五名客户的名称,说明向上述客户销售的具体产品,说明近三年主要客户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如是,请说明变化的原因。
(2)核查说明客户是否与你公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存在关联关系或可能造成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6. 关于主要供应商。报告期内,你公司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为90.71%。请你公司:
(1)提供报告期内前五名供应商的名称,说明向上述供应商采购的具体产品,分析与2020年和2021年相比的变动情况,说明主要供应商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如是,请说明变化的原因。
(2)核查说明你公司客户和供应商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以及供应商是否与你公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存在关联关系或可能造成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3)请兴华所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7. 关于商誉减值计提。报告期内,你公司计提商誉减值12,365.42万元。请你公司:
(1)结合报告期内形成商誉的子公司业务开展、历年经营业绩趋势、行业发展趋势、市场竞争状况、在手订单、同行业上市公司情况等,说明相关商誉本期减值测试过程、资产组的认定情况、减值测试关键假设、关键参数(包括但不限于预测期、收入增长率、费用率、利润率、折现率等)的选取依据及合理性、是否符合相关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行业发展趋势。
(2)对比分析本期及上期商誉减值测试关键参数,说明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本期商誉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审慎、合理,前期商誉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8. 关于预付款项。年报显示,你公司报告期末预付账款余额为3,274.62万元,较期初减少15,628.54万元。前五名预付对象期末金额合计2,173.45万元,占比66.37%。请你公司:
(1)结合过往业务预付情况、合同约定的付款安排、预付比例以及本报告期业务开展情况和相关采购、结算政策变化等,说明预付款项余额较期初大幅减少的原因,是否符合商业惯例。
(2)逐笔列示前五大预付对象及账龄超过1年的预付款项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形成原因、形成时间、采购的具体内容及截至目前进展情况,涉及对手方的情况及其是否与你公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存在关联关系或可能造成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在此基础上说明相关预付款项是否构成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你公司资金的情形。
(3)请兴华所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9.关于其他应收款减值计提。报告期内,你公司对其他应收款计提减值10,271.63万元。请你公司:
(1)说明你公司报告期内计提减值的其他应收款形成原因,以及未能及时收回的原因,结合你公司已采取的催收措施(如有)以及过去三年对相应其他应收账款减值计提的情况,说明你公司报告期内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依据和合理性。
(2)结合上述其他应收款欠款方情况,说明是否与你公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存
在关联关系或可能造成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是否存在你公司资金被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的情形,并按照其他应收款核算的往来款项是否属于本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性质款项,如是,请说明你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及临时信息披露情况(如适用)。
(3)请兴华所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10.关于合同负债。截至报告期末,你公司合同负债账面余额为5,040.73万元,主要为预收黄金及珠宝购货款,较上年同期减少64,324.20万元。请你公司:
(1)说明前五大预收对象的名称、期末预收金额、较期初变动情况,结合预收款项涉及业务的具体情况,说明预收款大幅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表明你公司订单获取能力发生不利变化。
(2)请兴华所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11.关于无形资产减值损失。报告期内,你公司确认无形资产减值损失1,009.29万元。请你公司:
(1)说明本次无形资产减值涉及的项目明细、金额、出现减值迹象的时点及依据、相关无形资产在2021年末的可回收金额、与本次测算的可回收金额的差异及原因。同时,说明前述减值计提时点是否准确,以前年度减值测试是否审慎、合理,本次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
(2)请兴华所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12.关于递延所得税资产。截至报告期末,你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账面余额为962.75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56,811.68万元。请你公司:
(1)说明报告期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计算过程,同比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
(2)请兴华所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3年6月13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同时抄送派出机构。涉及需披露的,请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2023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