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金一:关于关联方代公司偿还部分债务的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联方代公司偿还部分债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一文化”)于近日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信达”)以及关联方北京海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鑫资产”)处获悉,海鑫资产于2023年7月14日代公司向中国信达偿还重组债务本金和相关重组补偿金合计322,680,000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方介绍
1.公司名称:北京海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3.法定代表人:查颖
4.成立日期:2012年12月14日
5.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131号院1号楼3层311号
6.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
7.营业范围:资产管理;投资管理。
8.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海鑫资产持有287,749,422股公司股票,占公司总股本29.98%。海鑫资产为公司控股股东、关联法人。
二、海鑫资产代偿公司债务情况
公司于2021年12月29日与中国信达签署了编号为信京-C-2021-0012号《债务重组合同》,并于同日分别与海鑫资产及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签订了信京-C-2021-0012-002号、信京-C-2021-0012-003号《债务重组保证合同》。
以上事项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30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债务重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39)等相关公告。根据中国信达与海鑫资产沟通,海鑫资产作为连带责任保证人,同意代公司向中国信达偿还本次重组债务本金300,000,000元以及截至2023年7月14日相关重组补偿金22,680,000元,金额合计322,680,000元。截至2023年7月15日,中国信达仍享有公司剩余债权4亿元,保证金剩余金额为652万元。
三、对公司的影响
海鑫资产本次代偿公司部分债务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最终对公司利润的影响以注册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鉴于海鑫资产为公司关联方,公司与海鑫资产之间的债权债务构成关联交易。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代偿通知书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