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金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陈宝芳及一致行动人)

http://ddx.gubit.cn  2023-09-16  *ST金一(002721)公司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ST金一股票代码:002721

信息披露义务人:陈宝芳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住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1:陈宝芳 住所:浙江省绍兴市****信息披露义务人2:陈宝康 住所:浙江省绍兴市****信息披露义务人3:陈宝祥 住所:浙江省绍兴市****信息披露义务人4:绍兴越王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住所:绍兴市延安路43号1楼101-105室

权益变动性质:持股数量减少;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签署日期:2023年9月15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本报告书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经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 5

二、信息披露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 6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 7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 7

二、本次权益变动后十二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增持或处置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8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情况 ...... 8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 8

三、所持股份权益受限情况 ...... 9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10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1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2

一、备查文件 ...... 12

二、备查地点 ...... 12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3

第一节 释义

除非特别说明,下列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如下含义:

本报告书《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陈宝芳及其一致行动人
本次权益变动因陈宝芳持有的金一文化股份被司法拍卖,持股数下降,以及金一文化因执行《重整计划》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的上市公司的股权比例被动稀释,导致陈宝芳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由8.81%下降至1.60%
上市公司、公司、金一文化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重整计划》经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
法院、北京一中院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绍兴中院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中证登深圳分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元、万元人民币元、万元

注:本报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信息如下:

1、信息披露义务人1 陈宝芳

姓名:陈宝芳性别:男国籍:中国身份证号:3306021968********住所:浙江省绍兴市****通讯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解放北路378号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否

2、信息披露义务人2 陈宝康

姓名:陈宝康性别:男国籍:中国身份证号:3306021965********住所:浙江省绍兴市****通讯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解放北路378号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否

3、信息披露义务人3 陈宝祥

姓名:陈宝祥性别:男国籍:中国身份证号:3306021963********住所:浙江省绍兴市****通讯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解放北路378号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否

4、信息披露义务人4 越王投资

名称:绍兴越王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陈宝芳成立日期:2004年7月8日经营期限:长期注册资本:1000万元股东情况:陈宝芳持有越王投资50%股权,陈宝康持有越王投资50%股权注册地址:绍兴市延安路43号1楼101-105室通讯地址:绍兴市延安路43号1楼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02763939016H法定代表人:陈宝芳经营范围:实业投资、物业管理。企业负责人情况:越王投资的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经理为陈宝芳,陈宝芳情况详见“信息披露义务人1、陈宝芳”。

2023年6月28日,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根据申请人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越州支行申请,裁定受理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越州支行对绍兴越王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指定浙江越光律师事务所担任绍兴越王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关系说明:

陈宝芳、陈宝康、陈宝祥为兄弟关系,陈宝芳系越王投资的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经理,陈宝芳、陈宝康合计拥有越王投资100%股权。

二、信息披露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两方面原因:

1、信息披露义务人1陈宝芳持有的公司41,758,638股股票因执行司法裁定,被绍兴中院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上公开拍卖,拍卖完成后,陈宝芳持有的股份由4.35%下降至0,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股比例由8.81%下降至4.46%。

2、由于金一文化执行《重整计划》,而使得上市公司的总股本发生变更。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股数量不因上市公司的总股本发生变更而变化,合计持股比例由4.46%被稀释至1.60%。

二、本次权益变动后十二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增持或处置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2023年6月28日,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根据申请人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越州支行申请,裁定受理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越州支行对绍兴越王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指定浙江越光律师事务所担任绍兴越王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2023年9月8日,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召开绍兴越王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会议中管理人提请债权人审议并表决《债务人财产变价方案》,依据该方案,绍兴越王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将在方案获得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后,即以拍卖、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全部处置。目前,上述方案尚未经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表决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

除此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无未来十二个月增加或者减少在金一文化中拥有的权益的股份计划。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金一文化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陈宝芳持有公司股份41,758,638股,持股比例4.35%,陈宝康持有公司股份33,570,000股,持股比例3.50%;绍兴越王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7,808,802股,持股比例0.81%;陈宝祥持有公司股份1,400,000股,持股比例0.15%,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84,537,44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8.81%。

本次权益变动后,陈宝芳持有公司股份0股,持股比例为0,陈宝康持有公司股份33,570,000股,持股比例1.26%;绍兴越王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7,808,802股,持股比例0.29%;陈宝祥持有公司股份1,400,000股,持股比例0.05%,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2,778,80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60%。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一)陈宝芳股份被拍卖情况

因执行司法裁定,绍兴中院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上公开拍卖陈宝芳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41,758,638股股票,其中21,484,466股在2023年8月15日-2023年8月16日拍卖完毕,其余20,274,172股在2023年9月11日-2023年9月12日拍卖完毕。本次拍卖完毕后,陈宝芳不再持有金一文化股份。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上述被拍卖股份暂未完成过户登记手续。

(二)金一文化重整情况

2023年9月13日,金一文化收到了北京一中院送达的(2023)京01破23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金一文化重整计划,并终止金一文化重整程序。

根据金一文化《重整计划》,金一文化将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转增约1,709,600,538股股票(最终实际转增的股票数量以中证登深圳分公司实际登记确认的数量为准),转增后,金一文化总股本将增至约2,669,526,415股。

以上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金一文化42,778,802 股股份,占金一文化总股本的 1.60%。

三、所持股份权益受限情况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均为无限售流通股,其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63,044,169股被质押,占其合计所持股份比例的

74.58%;其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83,137,440股被冻结,占其合计所持股份比例的98.34%。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次权益变动事项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其他重大事项和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的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供投资者查阅。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1(签名):

陈宝芳

信息披露义务人2(签名):

陈宝康

信息披露义务人3(签名):

陈宝祥

信息披露义务人4(法定代表人签名):

绍兴越王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盖章)

2023年9月15日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 所在地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69号院11号楼六层601
股票简称*ST金一股票代码002721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陈宝芳信息披露义务人联系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解放北路378号; 绍兴越王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地址:绍兴市柯桥区笛扬路1500号昌隆大厦15楼
陈宝康
陈宝祥
绍兴越王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减少? 不变(股份数量不变,持股比例被动稀释)□有无一致行动人有?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否?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否?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因公司重整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导致的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执行法院裁定□执行法院裁定□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持股数量:84,537,440股 持股比例:8.81%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变动数量:41,758,638股 变动比例:7.21 %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时间: 1、2023年8月15日—8月16日、9月11日—9月12日,因执行司法裁定,绍兴中院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上公开拍卖陈宝芳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41,758,638股股票,其中21,484,466股在2023年8月15日-2023年8月16日拍卖完毕,其余20,274,172股在2023年9月11日-2023年9月12日拍卖完毕。 2、2023年9月13日,法院裁定批准金一文化《重整计划》。金一文化将根据《重整计划》的规定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金一文化股本增加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比例被稀释。 方式:持股数量减少;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不适用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持/增持是□否□ 其他? 说明:2023年6月28日,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根据申请人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越州支行申请,裁定受理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越州支行对绍兴越王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指定浙江越光律师事务所担任绍兴越王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2023年9月8日,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召开绍兴越王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会议中管理人提请债权人审议并表决《债务人财产变价方案》,依据该方案,绍兴越王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将在方案获得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后,即以拍卖、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全部处置。目前,上述方案尚未经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表决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 除此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无未来十二个月增加或者减少在金一文化中拥有的权益的股份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否? 除此本次权益变动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未有在二级市场买卖金一文化股票。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1(签名):

陈宝芳

信息披露义务人2(签名):

陈宝康

信息披露义务人3(签名):

陈宝祥

信息披露义务人4(法定代表人签名):

绍兴越王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盖章)

2023年9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