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金一:关于重整计划执行进展的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整计划执行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7月20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一中院”或“法院”)裁定受理债权人对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一文化”或“公司”)重整申请,并于同日依法指定金一文化清算组担任公司管理人。2023年9月8日,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了《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出资人组会议表决通过了《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2023年9月13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管理人向北京一中院提交了裁定批准《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的申请。同日,公司收到北京一中院送达的(2023)京01破238号《民事裁定书》,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并终止公司重整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的相关规定,现将目前公司《重整计划》执行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债权清偿的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有财产担保债权、职工债权以及普通债权中10万元以下部分(含10万元)已全部清偿完毕。
根据《重整计划》中债权清偿方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将持有的部分下属子公司股权及公司对该等子公司的应收账款等资产置入有限合伙企业。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按《重整计划》中的规定,完成相关资产置入有限合伙工作。
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进展情况
公司已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办理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登记申请,公司以现有股本并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票10,147,800股后的股本数949,778,077股为基数,按每10股转增18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转增约1,709,600,538股股票(最终实际转增的股票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登记确认的数量为准)。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11月16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11月17日,转增股本上市日为2023年11月17日。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重整计划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项实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21)。
三、风险提示
1、法院已裁定终止公司重整程序,公司在重整计划执行阶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如公司不执行或不能执行重整计划,公司将被宣告破产。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4.17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公司将在法院、管理人的指导和监督下,做好重整计划执行工作,最大程度保障债权人利益和股东权益,力争尽快完成重整工作,恢复持续经营能力。
2、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同时,公司2020年至2022年连续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2022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股票交易已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其他风险警示。若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出现相关财务指标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3.11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