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金一: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后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相关材料,就如下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基于目前实际情况而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保持公司正常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开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公司与关联方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基于市场定价原则,按照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商业惯例,属于正常、合理的经济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未产生不利影响。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王金峰、石军、李晓龙
2023年11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