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金一: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独立意见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后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相关材料,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此次预计的与金一文化因重整而产生的新增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为保持公司目前正常经营发展的需要而产生的交易,交易按照市场原则定价,为正常、合理的经济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侵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此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独立董事:王金峰、石军、李晓龙
2023年12月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