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金一: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编制及最新审计进展情况的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编制及最新审计进展情况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金一文化”)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2023年12月修订)》规定,“财务类退市风险公司应当分别在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和十个交易日,披露年度报告编制及最新审计进展情况,说明是否存在可能导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无保留意见的事项及具体情况;上一年度被出具非无保留意见的,应当说明涉及事项是否消除,仍未消除的应当说明具体情况;在重大会计处理、关键审计事项、审计意见类型、审计报告出具时间安排等事项上是否与会计师事务所存在重大分歧。”经公司自查并与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交流沟通,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编制情况及最新审计进展情况如下:
一、2022年度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影响的消除情况北京兴华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23]京会兴审字第65000085号),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30日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1月3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的议案》,同日,北京兴华出具了[2024]京会兴专字第00840002号《关于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审核报告》。
北京兴华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2022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金一文化2022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影响已消除。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31日披露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董事会关于2022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等
相关公告。
二、2023年年度报告编制及最新审计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正有序推进2023年度报告编制及审计工作,北京兴华审计项目组目前已基本完成现场审计工作,拟订审计报告初稿,履行会计师事务所内部质量复核程序,公司将继续积极推进年报编制及审计工作。截至本公告日,经公司与北京兴华沟通,公司暂不存在其他可能导致2023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无保留意见的事项。在重大会计处理、关键审计事项、审计意见类型、审计报告出具时间安排等事项上,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目前不存在重大分歧,最终以年度审计报告意见为准。
三、其他说明
公司分别于2024年1月31日、2024年2月23日、2024年3月9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三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关于公司股票存在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请投资者关注上述公告。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