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产金轮:关于调整金轮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物产中大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金轮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本次调整前“金轮转债”转股价格为:13.87元/股
? 本次调整后“金轮转债”转股价格为:13.76元/股
? 本次转股价格调整开始日期:2023年7月4日
一、关于“金轮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
物产中大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原名“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14日公开发行了214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金轮转债,债券代码:128076),根据《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债发行的有关规定,“金轮转债”在本次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1为调整后转股价;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董事会决议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二、本次“金轮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将实施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以利润分配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当日可参与分配的股本数量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0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及上述权益分派方案,公司将调整“金轮转债”转股价格,具体调整如下:
派送现金股利:P1=P0-D=13.87-0.11=13.76元/股。
本次“金轮转债”转股价格调整实施日期为2023年7月4日。
特此公告。
物产中大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