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产金轮: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物产中大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期2023年培训情况报告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物产中大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期
2023年培训情况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保荐机构”)作为物产中大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产金轮”、“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聘请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规和规则的相关规定以及物产金轮的实际情况,认真履行保荐机构应尽的职责,于2023年12月20日对物产金轮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进行了现场培训,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培训的主要内容
2023年12月20日,培训小组根据通过采取现场授课的方式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培训。本次培训重点介绍了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信息披露、募集资金使用规范、特殊人员股份变动行为规范等的相关内容,并结合相关案例进行讲解。现场培训后,培训小组同时将相关培训材料发送于公司上述对象,以便其后续学习。本次培训促使上述对象增强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加强理解作为上市公司管理人员在公司信息披露、规范运作等方面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二、本次培训人员情况
华泰联合证券物产金轮持续督导小组选派具有证券、法律、财务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责任心强的业务骨干对公司培训对象进行了系统、细致的培训工作。培训人员包括:赵洁巍(保荐代表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的要求,现场及远程参加本次培训的人员如下:
序号 | 姓 名 | 职 务 |
1 | 郑光良 | 董事长 |
2 | 吕圣坚 | 董事 |
3 | 沈翊 | 副董事长 |
4 | 高誉 | 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
5 | 周海生 | 董事 |
6 | 洪烨华 | 董事 |
7 | 伍争荣 | 独立董事 |
8 | 董望 | 独立董事 |
9 | 阮超 | 独立董事 |
10 | 洪波 | 监事 |
11 | 刘鑫 | 监事 |
12 | 姜冬英 | 监事 |
13 | 汤华军 | 总经理 |
14 | 邱九辉 |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15 | 刘韶 | 副总经理 |
16 | 黄宏兵等 | 其他中层以上管理人员 |
三、培训成果
通过此次培训授课,物产金轮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加深了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相关业务规则的了解和认识,促使上述对象增强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加强理解作为上市公司管理人员在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信息披露等方面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此次培训有助于进一步提升物产金轮的规范运作水平。
保荐代表人(签字):赵洁巍 陶劲松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 12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