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产金轮: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722 证券简称:物产金轮 公告编码:2024-020债券代码:128076 债券简称:金轮转债
物产中大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物产中大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现就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发布提示性公告,提醒公司股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具体事项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合法性、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9日(星期四)14:3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9日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包括本人出席以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6日(星期一)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4年5月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会议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水路6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及提案编码
1、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2.00 | 《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3.00 | 《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 |
4.00 | 《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
5.00 |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 |
6.00 | 《关于〈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 √ |
7.00 |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的议案》 | √ |
8.00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9.00 | 《关于新制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议案》 | √ |
10.00 |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11.00 | 《关于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 √ |
2、议案审议及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述职报告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7、议案8和议案11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①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本次会议全部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办法
1. 登记时间:5月7日至5月8日9:00-11:30,13:30-16:30。
2. 登记地点:江苏省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水路6号物产中大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3. 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身份证原件、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和持股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股东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的,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办理登记手续时,除须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可以通过信函、传真或亲自送达方式办理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4.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事会秘书 邱九辉
证券事务代表 潘黎明
联系电话:0513-8077 6888
传真:0513-8077 6886
邮政编码:226009
联系地址:江苏省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水路6号
5.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股东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2.物产金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特此公告。
物产中大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2722”,投票简称为“金轮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9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5月9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致:物产中大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兹委托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物产中大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
2.00 | 《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
3.00 | 《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 | |||
4.00 | 《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 |||
5.00 |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 | |||
6.00 | 《关于〈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 √ | |||
7.00 |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的议案》 | √ |
8.00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
9.00 | 《关于新制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议案》 | √ | |||
10.00 |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
11.00 | 《关于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 √ |
(注:①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赞成、反对或弃权栏内划“√”,做出投票表示;②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表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