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产金轮:华泰联合关于物产金轮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物产中大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或“保荐机构”)作为物产中大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物产金轮”)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聘请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物产中大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208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31,070,831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23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17,854,601.13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6,967,924.53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10,886,676.60元,已于2023年1月11日由承销保荐机构华泰联合存入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南通海门支行开立的账号为32050164753600003841的账户中,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A10023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闲置原因
根据《物产中大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17,854,601.13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2023年度,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60,000,000元,利息收入7,892,133.59元,手续费500.00元。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265,880,221.89元。目前根据公司流动资金周转情况,现阶段募集资金出现部分闲置。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拟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且保障资金流动性、安全性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结构性存款或理财产品,购买的投资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上述额度自审议通过后1年内可以滚动使用,期满后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一)投资品种
产品品种为保本型结构性存款或理财产品,且该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上述投资品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风险投资的规定。
(二)投资额度
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且在该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使用期限
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
(四)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负责办理相关事宜,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五)关联关系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理财产品,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四、现金管理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属于保本增值型产品,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等为投资标的的高风险理财产品、不进行风险投资,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1、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负责办理相关事宜,具体投资活动由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保本型结构性存款或理财资金使用和保管情况由内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3、公司监事会应当对保本型结构性存款或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保本型结构性存款或理财及相关的损益情况。
五、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募集资金正常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可以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高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够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通过购买适度现金管理产品,
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现金管理类产品,有利于公司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因此,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物产中大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赵洁巍 陶劲松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