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产金轮:关于董事辞职及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物产中大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辞职及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公司董事辞职的情况说明
物产中大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产金轮”或“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洪烨华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申请,洪烨华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职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洪烨华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公司章程》的规定人数,但未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其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洪烨华先生辞去董事职务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洪烨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洪烨华先生担任董事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洪烨华先生在任职期间对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公司补选非独立董事的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增补一名非独立董事,公司于2024年10月10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控股股东物产中大元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和公司大股东南通金轮控股有限公司共同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推选卢一思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卢一思女士的简历详见附件。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事项尚需提交本公司202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七次会议决议;
2、董事辞职报告。
特此公告。
物产中大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11日
附件
卢一思:女,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3年生,研究生学历。现任物产中大元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运营管理部经理(兼)、投资部经理(兼)。历任浙江中大元通实业有限公司运营管理中心副经理、浙江中大元通实业有限公司投资管理中心副经理等。卢一思女士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卢一思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卢一思女士为公司控股股东物产中大元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运营管理部经理(兼)、投资部经理(兼),除上述情形外,卢一思女士与公司其他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卢一思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