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崧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作为广东小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董事会需进行换届选举。本次董事会换届的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提名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被提名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我们同意提名彭国宇先生、姜旭先生、孟繁熙先生、蒋晖先生、温琳女士、方晓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孙金云先生、宋晓刚先生、朱文岳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需将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由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表决。
三、关于2023年度公司与煜明光电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相关主营业务的发展,有利于公司充分利用关联方的优势资源,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影响,交易价格均参照市场价格确定,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 饶莉 袁培初 王丹舟
2023年6月6日